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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盜”向“道” 17歲少年“駭客”蛻變為“紅客”

  • 發佈時間:2015-02-08 09:30: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17歲少年成為特大信用卡詐騙案主犯引發的思考

  少年“駭客”怎樣蛻變為“紅客”

  由“盜”向“道”的引導至關重要

  “叮咚”一聲,阿葉(化名)從睡夢中驚醒,睡眼惺忪地去開門,他怎麼都不會想到,聽了無數次的賓館門鈴聲,這一次,在向他宣佈:18歲的生日,將在看守所裏度過。

  17歲,初中畢業,完整破譯並掌握19 萬個銀行賬戶的資料,涉及近15億的案值,犯罪團夥成員涉及9個省區14個市。這起被公安部督辦的“海燕3 號”特大信用卡詐騙案,主犯竟然是個未成年的孩子。這讓成功偵破此案的廣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人員“大為吃驚”。

  作為首例“所有作案過程均在網上完成”的“特大案件”,辦案人員在偵破過程中的壓力,可想而知。他們已經很難記住,多少個深夜,手機螢幕在“嘀”的一聲後,開始閃爍,然後起身,時刻準備投入“戰鬥”,一群人在那瀰漫著濃烈煙味的小屋中,尋找和發現線索。這就是“反駭客”戰鬥的狀態,阿葉被抓獲的時候,公安部稱,該案“取得了近年來打擊偽卡犯罪的最大戰果”。

  但是,就在“享受”這一重大“戰果”的時候,一位曾多次偵破“少年駭客”案件的警察感嘆:太可惜了,他們,還只是一個孩子,他們的電腦技術,不得不令人佩服,稱他們為“天才”,一點也不為過。如果能將這些才能用在“正道”上,才是件值得興奮的事情!

  邊緣的天才少年

  “我不喜歡課堂上學的知識,我只喜歡電腦技術。當我三年級第一次憑自己的實力破解了電腦開機密碼後,我就對網路駭客特別感興趣。我認為駭客就是破密碼、盜號、賣裝備。在網上,我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也有很多‘客戶’。我可以不費吹灰之力盜來上百個QQ號,我上個月還從‘地下城與勇士’裏盜來一件寶物賣了800元錢。只要運氣好,每天賺1000元都沒問題。”這是一位名為冰冰的少年駭客的自白。

  “他們就是出於對技術的愛好,這種興趣可以用‘癡迷’來形容,多數駭客都有天才的感覺,很小的時候就對電腦非常熟悉,學習技術也很努力刻苦,他們不是思想裏就有反社會的價值觀,我們現在整體對他們的評價有偏頗,一味地認為他們就是‘壞蛋’,就是‘盜竊犯’,這當然有問題。”廣東警官學院公共管理系副主任、中國社會學會犯罪社會學專業委員會常務理事吳興民説。

  這幾年,吳興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如何正確引導這些少年駭客走向“正途”?“針對他們的想法想對策,才更可行。”吳興民説。為此,他在國內五大駭客論壇“潛身”三年,並對兩個駭客QQ群進行了近一年的觀察,用三個月時間日夜跟蹤記錄,並對多位駭客進行深度訪談,走進他們的生活和內心,寫出了自己的博士論文,並出書《秩序、衝突與轉變:駭客群體的日常生活實踐研究》。

  “在研究過程中,我不斷地接觸到‘駭客是一種精神’這樣的觀點。”這種觀點認為,駭客既不能用“入侵者”來説明,也不能用“技術愛好者”來説明,它其實是一種精神的表徵,是一種狂熱、執著的學習精神,一種精益求精的學習精神,學習成為他們的一種生活方式。無論是高手還是菜鳥,越來越將學習看作第一要務,並非高手便不用學習了。善於思考、勤奮學習、主動學習的精神是作為一名駭客必備的素質。確實,很多研究結果證明,成為一名優秀駭客的許多品質——敢於冒險、極端自信、搞破壞並搞明白的驅動力、被認可的願望——既是成為成功企業家的關鍵因素,也是時刻身處離犯罪一步之遙的險境。

  確實,有專案組人員回憶,當年為破獲一起類似案件,前往一名少年駭客的住所,依法搜查取證時,搜到的東西讓他們“驚呆了”,那種反差,至今還在。專案人員在一個老式廢舊收音機裏找到一件磁條讀寫器和一沓人民幣,從臥室裏的櫥櫃、床舖上還搜出《編程之道》《數據壓縮技術原理與範例》等有關電腦軟硬體技術書籍60多本,還有包括郵政儲蓄卡在內的全國各商業銀行儲蓄卡資料,及各種儲存有編程資料資訊的軟碟6 張,以及12 頁密密麻麻寫有各種數據公式的稿紙。“如果不是辦案,看到這些數據和公式,我寧願相信,我發現了一位電腦天才!”該人員説。

  在另一個世界,尋找認同

  有人這樣形容少年駭客:這是一群才華橫溢的年輕人,他們衣著不整、頭髮蓬亂地坐在電腦前,雙眼深陷,閃爍著灼人的光芒,整天沉浸在一種自大狂們所特有的那種無上權威的夢幻之中。他們一旦坐在電腦面前,就像賭徒目不轉睛地盯著正在轉動的骰子一般將全部注意力集中在電腦螢幕上,隨時準備敲擊鍵盤。但是走在大街上,他們與常人幾乎無異,除了因經常在電腦旁熬夜而臉上顯現出一些倦意之外……

  “任何一個群體,都需要有一個價值體系去激勵他們,現實生活中,駭客一直處於反面的狀態,他們沒有辦法得到認可,得到激勵,慢慢地,就可能會通過利益關係來強調他的技術水準高,甚至是走上犯罪的道路。這和這個社會整體的氛圍有關係。”吳興民説,“他們就是貪玩兒、好勝,當然和不良教育有關,但這更多的是社會性的問題,不是他們自己能解決的。我們更應該從文化上去理解他們,認可他們的才能和技術。”

  “我是一個網蟲,沒有什麼本事,但是我知道在這個十七八歲的年齡,人才簡直是數不勝數,從音樂到文學,從電腦到藝術,我認識的人才幾乎可以用包羅萬象來形容。我不是個無聊的網民,我不會每天看著QQ上的頭像興奮個半天,我是一個饑渴的蟲子,吮吸著網路這個營養豐富的果實。”一名駭客少年這樣形容自己對網路的癡迷。他還介紹了他的小夥伴admin。

  “admin比我大一歲,那年我上高一,他高二。他説他學習不好,打算以後靠自己豐富的電腦知識闖一個天下出來。我很佩服他,我就沒有這樣的理想,我只想好好的讀完高中,然後選一個三流大學讀完,老老實實地做一個工人或者文員,平淡地過一輩子。admin説我沒有志氣,説他要開發一個超過Windows的作業系統,讓我等著用。我笑笑,我滿以為有他這個本事的人,可以被某某大學破格錄取的,但是他沒有。”

  如此沉迷于網路,畢竟不是一件“好事”。長期從事青少年違法犯罪研究的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研究所所長郭開元認為,網路亞文化可以誘發青少年網路犯罪心理的形成。網路亞文化是指在網路虛擬空間中存在的邊緣文化,表現為崇尚自我、推崇駭客行為和網路自由等價值標準和行為模式。網路亞文化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有著不良影響。在網路亞文化的影響下,青少年容易形成不良的網路癮癖,誘發網路心理障礙,表現為:情緒低落、沒有愉快感或興趣喪失;生物鐘紊亂,精力不足;自我評價能力降低,思維遲鈍;社會活動減少,飲酒、吸煙等自我傷害行為增加;中斷與外界的交往,人際關係淡漠,內心處於自閉狀態;易形成偏執性心理。這些網路心理障礙可能誘發網路違法犯罪行為。

  由於網路的虛擬性,在少年駭客們看來,駭客活動是對他們網路技術的磨煉和檢驗,是他們網路個人智慧的體現與發揮,是他們對成人世界既定秩序的好奇與挑戰。相比傳統青少年犯罪,少年駭客實施違法犯罪行為較為容易,隱蔽性強,證據的收集、固定等案件的偵查難度大,這就使違法犯罪者認為在網路上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很少受到法律追究。另外,駭客等犯罪行為不斷地被其他網友認同和效倣,經過自我合理化的過程,消弭心中的罪惡感,忽略其違法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

  鋪設合理合法的成長途徑,更為重要

  而在吳興民看來,少年駭客走上犯罪的道路,不應將其“特殊對待”,“把他們看做青少年犯罪就對了”,“駭客不是一個職業,就是玩兒,大部分都是青少年,成年人就不做這個了,就會用技術去做一些事情了,這和他們的年齡段、生理、心理髮育有關,我們正確地看待就好了。”如今,吳興民認識的那些早期的駭客,大部分已經就業,過上了正常的生活。

  “對於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就要按法律來,《刑法》裏有專門的條款,但是使用率不高。”吳興民説,“大部分駭客的行為都很輕,在懲罰的同時,應更加注重教育和引導。很不容易,但是,有些事情必須得做!我們也都在做。”

  他記得,當年被社會和媒體廣泛關注的神秘的駭客高手, 網上排名第一的“駭客站長”,高二時三天寫出20萬字的《駭客攻擊防範秘技》並暢銷,17 歲時就擔任多個網站的CEO,經過電腦專家的知識考核和能力測試,作為特招生進入復旦大學學習。

  在上海市長寧區法院,對犯竊取、非法提供信用卡資訊罪的趙星的“引導”,讓郭開元印象深刻。由於趙星是未成年人,還在學校讀書,警方沒有對其實行拘禁,審判也是在一個簡易法庭中進行的。學校方面為了幫助趙星,專門成立了幫教小組,輔導他的學習,關注他的思想動向。據校方介紹,趙星在校表現良好,在幫教小組的觀護下,開始積極融入集體,在期末考試中也取得了比較好的成績。而長寧區法院綜合考慮了檢察院的起訴意見、趙星的表現和學校的陳述,認為趙星雖然犯罪,但頗有悔過之意,是一個需要挽救且值得挽救的對象。在法庭上,檢察官和法官分別對趙星進行了深刻的批評教育,指出身懷技術應當正確應用,不該把聰明用在旁門左道的地方;作為青少年,在交友方面也應慎重,必要時應該多一些防備心理,避免為他人所利用;由於年少無知,缺乏分辨是非的能力和對事情的處置能力,遇事應該多與父母溝通。

  對於很多駭客少年法律意識淡薄的現實,郭開元建議,可以利用微網志等新媒體開展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法制教育。部分檢察院、法院開通微網志,作為與未成年人及其家長的互動交流平臺,圍繞“未成年人與法”主題,設置帶法回家、維權動態、以案釋法等欄目,及時對未成年人開展預防犯罪等方面的法制教育,給未成年人一定的警示教育,使他們引以為戒,達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而在吳興民看來,一些國家在這方面有一些特殊的法律規定,其實我們也可以借鑒,比如,剝奪他們使用電腦的權利,用罰金來代替其他處罰,“多種辦法會更好,會更貼切他們的行為,懲罰他們也是,要有針對性,要貼切,他以後就不會再做了”。

  他建議,政府或其他機構,如果能夠給這些少年駭客找一個更好的出路,像美國政府就默認駭客們每年搞“世界駭客大會”,讓他們有一個合理合法的途徑去展現自己的技術,比如組織比賽,用獲獎的方式給予鼓勵。還有,很多單位和公司聘請駭客做網路安全人員,或者自己成立網路公司,這樣轉變的人,還不少。實習生 馬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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