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嚴禁越權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 發佈時間:2015-02-05 08:33:36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江西省財政廳會同發改委日前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堅決杜絕亂收費。
通知要求,嚴禁超越許可權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規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審批許可權集中在國家和省兩級。省一級僅指省人民政府及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除此之外,任何部門和地方均無權審批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以前各地、各部門超越許可權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均無效,屬於亂收費,必須立即取消,今後亦不得違規設立。
通知還要求各地對照有關規定認真清理現行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並及時編制在本地區、本部門範圍內實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清單,其中涉企的必須單獨編制。各地區、各部門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清單必須在2015年3月31日前通過門戶網站向社會公佈,並實行常態化管理。凡未納入收費項目目錄清單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均可拒絕繳納。
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説,省財政廳和省發展改革委正在對省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行清理規範,凡無法律、法規依據和充分理由的,原則上一律取消,對保留的項目收費標準也要重新從嚴審核。今後,新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必須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原則上不再新批准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根據管理和服務需要,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盈利原則從嚴審核。確要收的,原則上採用全國最低標準制定。
各級財政、價格部門將切實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堅決制止各類亂收費特別是針對企業的亂收費、亂罰款和攤派等行為,對違規設立收費項目、擅自提高收費標準、重復收取已取消項目的收費等,追究責任人員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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