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名頭像有不良資訊將不予註冊
- 發佈時間:2015-02-05 07:47: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昨天,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發佈《網際網路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簡稱“賬號十條”。規定自今年3月1日起實施,網際網路企業將對機構和個人賬號的名稱、頭像、簡介等註冊資訊進行審核,按照“後臺實名、前臺自願”的原則,對含有違法和不良資訊的賬號不予註冊。
□新規發佈
涉及賬號名稱頭像簡介
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移動網路管理局負責人徐豐介紹,中國網民規模世界第一,用戶賬號數量巨大,賬號亂象日益突出。目前,仍有使用者假冒黨政機關、假冒媒體、假冒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發佈虛假資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給被冒用者造成極大的麻煩。“這次規定就是對網際網路賬號的名稱進行管理。”
徐豐介紹,《規定》重點對賬號的名稱、頭像和簡介等,對網際網路企業、用戶的服務和使用行為進行了規範,涉及在部落格、微網志客、即時通信工具、論壇、貼吧、跟帖評論等網際網路資訊服務中註冊使用的所有賬號。“賬號管理按照‘後臺實名、前臺自願’的原則,並不是起個網名就受限制,網信辦充分尊重用戶選擇個性化名稱的權利,同時也要重點解決前臺名稱亂象問題。”
網際網路企業有審核責任
徐豐強調,網際網路企業應當落實管理主體責任。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從技術和服務上,對網際網路用戶提交的賬號名稱、頭像和簡介等註冊資訊進行審核,對含有違法和不良資訊的,不予註冊。對存在違法和不良資訊的賬號,應當採取通知限期改正、暫停使用、登出登記等措施。
同時,企業還應保護用戶資訊及公民個人隱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路資訊保護的決定》中對此有明確的要求。網際網路企業應建立健全舉報受理處置機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專家解讀
重在反對違法不良資訊
人民網輿情監測室秘書長祝華新稱,昨日發佈的“賬號十條”並非反對名稱的豐富多彩,名稱還是可以表現用戶性情、愛好。“賬號十條”重在反對違法或者不良資訊。北京郵電大學網際網路治理與法律中心主任李欲曉説:“我國網路井噴式發展的同時,許多規則沒有建立起來。網信辦出臺賬號十條,規範管理賬號亂象,不僅有利於網路空間的長遠發展,更能保護廣大網民的個體利益。”
祝華新強調,網際網路企業不僅要把關名稱,還要加強頭像的管理。如果頭像用本·拉登的照片就不妥當,就屬於宣傳恐怖主義。他認為,鋻於漢語的多義性,網際網路企業對關鍵詞和敏感詞的過濾未必能完全到位,因此,也需要網友自律和把關舉報。
□企業回應
呼籲各家採用統一標準
昨天,騰訊方面表示,該規定的相應條款,在微信的平臺運營規範中均已有體現。對於個別用戶在騰訊社交平臺上的違法違規情況,騰訊也將嚴格依法依規處理,保證平臺的綠色、健康、安全。
昨天,新浪微網志方面對此發佈公告稱,新浪微網志對於規定的發佈堅決支援,並在原有管理體系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對昵稱、頭像及個人簡介等的相關資訊的管理力度。微網志將進一步加大清查和打擊力度,歡迎廣大網友參與舉報。新浪微網志承諾,對於確認違規的賬號,將在24小時之內予以處理。此外,微網志呼籲和支援網際網路公司對違法侵權行為,採用統一標準、統一管理策略,這樣才能根除包括違規賬號資訊在內的違法行為。
□焦點追問
1 是否意味著全網實名制?
《規定》旨在治理賬號亂象
“賬號十條”的出臺,對凈化網路空間,絕大部分網友都是樂觀其成的。同時,也有一些網友擔心,此項規定的出臺是否意味著“全網實名制”的到來?
祝華新表示:“網友珍愛的私人空間和使用昵稱的權益應受到尊重,出臺這項規定不是來強行推廣全網實名制,更不是把網民五彩繽紛的個性強行整齊劃一。”
徐豐強調:“此次規定是針對前臺賬號名稱的亂象進行治理,關於後臺的真實身份資訊管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路資訊保護的相關決定已有明確規定。政府的政策依然是‘後臺實名,前臺自願’。”
“隨著技術的發展,事實上已經完全具備了網路個人真實資訊管理的條件。”中國傳媒大學法學部政法學院副院長王四新説,“賬號十條”的出臺,並不意味著全網實名制,只是在後臺實名的基礎上加強前臺的管理。
2 標準不細尺度如何拿捏?
配備相應規模的專業人員
此次“賬號十條”中規定,公眾上網使用的昵稱“九不準”,即不準違反法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民族團結、散佈謠言、侮辱誹謗他人等。有網友指出,這些標準似乎都不夠細化,具體執行起來存在拿捏度的問題。對於一些“擦邊球”的現象如何處理?
“我們重點強調,企業要落實網際網路賬號名稱管理中的主體責任,配備與其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徐豐表示,單靠政府部門的力量,實現對網路監管的全覆蓋是不可能的,要發動廣大網民參與到網路生態的治理中來。
“企業要建立健全舉報的受理和處置機制,在舉報受理方面加強力量,完善流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徐豐説。
3 如果賬號被封能否申訴?
企業不管可向網信辦申訴
徐豐表示,並不是説規定一齣臺,所有的賬號都不能用了,只有賬號名稱、頭像、資訊違反了規定,企業才會對違反法律法規的用戶進行管理。
“依法上網並不僅是對網民的約束,也給了網民權利,這其中網民可以對所有企業進行監督,作為管理部門,我們也會加強這方面的管理和執法。”徐豐表示:“對於網友的申訴和舉報,如果網際網路企業沒有受理,國家網信辦所屬的中國網際網路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中心,將24小時受理社會舉報。”
4 是否影響網民的自由?
尊重網民個性化選擇權益
此前的“微信十條”對內容進行管理,此次的“賬號十條”對名稱進行管理,有人認為這會影響網民的自由選擇。對此,徐豐回應説:“你認為那個自由是應有的自由嗎?那個自由是不是侵害了大多數人的權益?從這個角度講,我們並不是對名稱進行限制,而是充分體現了尊重網民個性化選擇名稱的權益。從賬號的十大亂象來看,這都侵害了網民的權益。”
5 新規實施前如何處理?
企業應自查現存違規賬號
徐豐表示,規定是3月1日起實施,但並不意味著賬號亂象還可以隨心所欲,企業看到會不聞不問,等到3月1日再來管理。首先,網際網路企業要充分準備,包括技術、流程、機制的準備。此外,根據規定,企業要從落實主體責任出發,就違反法律法規的賬號進行自查,對已經存在的賬號亂象進行處理。
賬號起名“九不準”
根據“賬號十條”,任何機構或個人註冊和使用的網際網路用戶賬號名稱,不得有下列情形:
1 違反憲法或法律法規規定的;
2 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4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 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網信辦總結賬號十大亂象
1.有的假冒黨政機關誤導公眾,如“中紀委巡視組”;
2.有的假冒媒體發佈虛假新聞,如“人民曰報”;
3.有的冒用他人身份,侵害個人合法權益,不光是名稱使用者的名稱,頭像、簡介都是冒用;
4.有的假冒名人包括外國元首,如“普京”、“奧巴馬”;
5.有的假冒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發佈虛假資訊;
6.有的名稱和頭像包含淫穢色情內容,甚至公然招嫖;
7.有的在簡介中傳播暴恐、聚賭、涉毒等違法資訊,如“槍械軍火商”、“鄉村賭場”;
8.有的違背社會公德,宣揚低俗文化;
9.有的公然分裂國家,破壞民族團結;
10.有的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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