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部分金店金飾實施“一口價”
- 發佈時間:2015-02-04 08:53:30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福州晚報記者 李永華
福州晚報訊 我省執行近九年的黃金首飾價費分離標價法開始瓦解,近期福州部分金店金飾品報價重返“一口價”。而在多數商場,市民在首飾專櫃購買金飾都要另外算上工費,這在過去被認為是價格透明的一種做法,如今卻成為行業價格欺詐的陷阱。
昨日,福州晚報記者在福馬路某金店看到,該金店黃金首飾價格一改過去價費分離的明示方法,實施價費合一的新標法。昨日,其金店內普通千足金首飾統一價格為292元/克,店員稱這是“一口價”,首飾金原料成本和加工費都包含在內。不過一些3D特殊工藝金飾仍要附加一定的精品費。
福州晚報記者了解到,昨日上海金交所黃金原料價格約為258元/克,東街口和寶龍城市廣場百貨商場內各品牌首飾專櫃千足金首飾零售價格為326元/克(不包含工費,工費一般為每克10元至100元)。也就是説,上述“一口價”金店在價費合一後,首飾價格仍比商場便宜。
據介紹,黃金首飾價費分離始於黃金首飾許可銷售的年代,黃金首飾許可經營放開後,由於競爭的原因,價費分離已成為一些金店實施價格欺詐的陷阱(明裏降低金價,暗裏抬高工費)。為此,福建寶協依據《價格法》中明碼標價的規定,提出了價費合一的黃金首飾明示方法,該辦法將於今年5月1日向全省推廣。
金飾“一口價”,工費不再標,不少消費者擔心這是否意味著部分款式會另外收加工費或工費將越來越高。對此,福州多家珠寶行負責人説,實際並非如此,金店執行“一口價”後,部分複雜款式或複雜工藝首飾必須先標注“一口價”,在標簽上還可以同時標注加工費,以此顯示款式的獨特性,這樣消費者仍可獲知加工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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