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總工會點名富士康專家:維護權益應與提高素養並重
- 發佈時間:2015-02-03 15:55: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導讀】全國總工會點名批評富士康長時間安排勞動者違法加班,導致發生過勞死或自殺現象。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本期觀點:維護勞動者權益應與提高勞動者素養並重。
央廣網財經2月3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因為過去幾年屢屢發生的員工墜樓事件,富士康早就被輿論認為是精神層面的“血汗工廠”。員工為了得到相對優厚的待遇,所付出的代價就是淪為生産線上的機器人。企業本身可能不這麼認為,但是昨天,全國總工會點名批評了富士康。
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書記、法律工作部部長郭軍昨天在全總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説,從目前我國勞動關係發展現狀看,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案件事件還大量存在。富士康等一些企業長期違法安排勞動者長時間加班,致使部分勞動者出現各種心理健康問題,導致過勞死或自殺現象時有發生。
企業違法安排勞動者長期加班加點拼命幹活兒,勞動者是否苦不堪言?從媒體屢屢曝光的墜樓、自殺案例來看,答案不言自明。但是,一則舊聞又在某種程度上解釋了為什麼勞動者長期違法加班的現象得以存在。這是去年10月的一則報道,説的是富士康重慶廠區爆發了一場勞資糾紛。大量工人打著“我們不做機器人,我們要吃飯養家”的紅色標語,在工業園區大門前聚集。富士康員工的基本工資2000元,其餘都靠加班獲得,每月工資大約3000元到4000元。富士康通過不斷的工業工程優化,使員工成為精準化操作的“機器人”,通過提高效率來減少加班時長,達到降低成本的目的。爆發糾紛的原因是惠普訂單數量減少後,富士康減少了工人的加班時間。對於有些員工來説,減少加班等於減少工資。
過去,受工業流程水準所限,工人不得不加班加點,以致出現過勞死等慘劇;現在,生産流程得以優化,工人為了提高收入主動要求加班。種種勞資糾紛,表面上凸顯了富士康代工之路的日益艱難。而在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同時,我們更應該思考的是,隨著勞動力成本不斷提高,中國作為“世界工廠”的情形每況愈下,代工之路難以為繼,在産業轉型之外,勞動者如何轉型?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法學系主任姜穎對此解讀。
經濟之聲:作為巨無霸級別的製造巨頭,富士康的技術實力毋庸置疑,但是代工費利潤薄如紙,富士康的工人辛苦工作,薪酬卻不高,“血汗工廠”的惡名也伴隨著富士康。這次被全總點名批評,是否名副其實?
姜穎:富士康的規模以及在世界上的影響,在中國工廠規模特別大,勞動者人數也是特別多,所以它歷來是代工廠的一個風向標。所以這一次被全總點名,是源於它過去多年的用工行為導致一些惡性事件,另外用工行為的發生所導致的社會影響比較大,所以這次被全總點名有標誌性的意義。
經濟之聲:針對富士康等企業存在的讓勞動者違法加班等現象,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書記、法律工作部部長郭軍昨天在全總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説,下一步將加強對勞動違法行為的輿論監督,推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和建議書制度,建立重大典型違法案件曝光和公開譴責制度。具體來説,應該出臺什麼樣的譴責制度?
姜穎:隨著勞動關係發展,我國這種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現象事件特別多,尤其是這幾年集體性爭議也很多。實際上暴露出在勞動關係領域當中,用人單位違法用工的行為實際上是大量存在。
這次全總公開譴責有非常大的意義,過去在法律上勞動法和工會法以及相應的一些勞動的法律法規當中,都規定了賦予工會有監督的權利,但是這種監督的權利只是在在法律當中,在條文當中寫下了,實際上並沒有得到真正的落實。這次全總要制定或要推行公開譴責制度,法律上賦予工會的法律監督的權利把它落實下來。以前這些勞動的案件經過法院的裁決,仲裁的裁決或勞動行政部門的處罰,都是在它的職責範圍之內做的一些相應的處理,在社會影響上並沒有形成社會輿論譴責的態勢。所以在勞動行政部門、法院仲裁裁決了之後,每年選取一些特別典型一些案件在全社會公佈,予以公開曝光和譴責,第一落實工會監督權,另外能夠在全社會做一個輿論的推動和導向對於制止和懲罰違法用人單位能起非常好的震懾或預防作用。
經濟之聲:一方面需要一些頂層設計,就是制度上的設計,但是另外一方面這種勞動力和土地成本的不斷上升,這種低成本戰略難以為繼。就像前面描述的很無奈的一幕,對於有些員工來説減少加班就等於減少工資,所以很多工人為了提高收入是主動要求加班的。在這樣一個大環境下,您覺得對於大量勞動者來説怎麼面對企業的轉型,勞動者到底應該怎麼轉型?
姜穎:富士康事件能夠暴露出來一些問題,要進行深入分析。表面上看富士康加班加點時間比較長,這在前幾年曝光時,特別是出現的十幾連跳之後富士康也在整改,加上事件處在經濟下行期,所以它的訂單也在減少,所以加班減少了。但是勞動者他要求加班,表面上似乎是一種矛盾。但實際上深層次原因暴露出來是富士康工資制定過低,勞動者工資過低之後,使得在面臨現在的這種物價上漲,各種生活成本上漲之後,生活的水準和品質在下降,勞動者的工資在減少。富士康這樣的一些企業並沒有真正建立起現代勞動關係調整的機制,它並沒有形成一個勞資協商、勞資博弈的機制,工資都是由用人單位單方來進行決定的。
前些年富士康只給勞動者最低工資,大量工資需要加班來獲得,幾年發展之後,富士康代工之路越走越艱難。這個問題要兩個方面進行分析,第一表明我們現在在進步,無論是從經濟發展還是社會發展,還是從企業的經濟結構的要求,現在和前些年相比有了非常大的不同,這些年經濟發展社會也在逐漸進步,法律也在不斷的加強。另外,新生代職工也有了很大的變化,包括他們的價格理念、法律意識。所以富士康如果再像前些年那樣去走低成本發展之路,在中國是行不通的,必然要優化結構,工人應該順勢而為,各方面提高職工的素質和能力,應對現實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