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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坑”代表背後還有多少“坑”

  • 發佈時間:2015-02-03 02:30:37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家之言

  于李寶俊而言,“人大代表”這個身份是不是成了他的護身符,成了他耍賴的資本?如果不是私挖地下室挖塌了大街,這樣的“老賴”是不是還會繼續賴在人大代表的位置上?

  如果不是私挖地下室導致道路坍塌引發的圍觀,徐州人大代表李寶俊身上到底有多少“坑”,外人恐怕還不會得知。1月31日,徐州市人大常委會確認“人大代表李寶俊的辭職報告合法有效”,這意味著李的人大代表資格已自行終止。但後續的調查發現,過去的十年間,李寶俊曾捲入徐州官場腐敗窩案,因行賄徐州市泉山區落馬區委書記被調查,名字被寫入公訴文書,最終卻全身而退;就在去年11月,李甚至因債務糾紛被徐州市中院“限制高消費”。

  轟動京城的“挖坑”事件敗露後,李寶俊“誠懇道歉、閃電辭職、卸責內弟”,這一系列動作流暢完美。不過,公眾更關心的是人大代表李寶俊身上那些剛剛見光的“暗瘡”:身陷官場腐敗窩案,為何能全身而退?拖欠貨款等致訴訟纏身,人大代表為何還能一直當下去?

  剝離人大代表的“光環”後,李寶俊的“底色”佈滿瑕疵。除了之前謎一般從腐敗窩案中全身而退之外,在徐州市兩級法院公開的判決文書中,僅2014年,涉及李寶俊和其下屬公司的判決多達20起。李寶俊還因公司欠款涉訴,敗訴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被限制高消費,位列“老賴”名單之中?

  “人民代表必須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在自己參加的生産、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這是《代表法》第三條中的明確規定。人大代表要帶頭學法、懂法、守法。如此劣跡斑斑,到底是如何成為人大代表的?

  于李寶俊而言,“人大代表”這個身份是不是成了他的護身符,成了他耍賴的資本?如果不是私挖地下室挖塌了大街,這樣的老賴是不是還會繼續賴在人大代表的位置上?這樣水準的人大代表,又如何為民代言?

  就算沒有這些個説不清道不明的訴訟官司,李寶俊也不能算作是個稱職的人大代表。他常年在北京和徐州間穿梭,忙於自己的生意,根本無暇履職。徐州市泉山區人大常委會人民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在接受採訪時曾表示,“對李寶俊的議案沒有印象”。很少履行人大代表的職責,又身負老賴標簽,這樣的人大代表,當地人大機構為何不對其勸辭?其中緣由,更值得反思。

  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始於人大代表李寶俊在京城挖了一個“坑”,但是細究之下,李寶俊的背後似乎還有很多見不得光的“坑”,北京德勝門內大街的那個坑可以填平了事,而其他“坑”裏藏著什麼真相,必須繼續挖一挖。

  □陳方(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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