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積金連繳5年可貸款限制取消:從未設5年之限
- 發佈時間:2015-02-01 15:18:00 來源:北京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昨晚,一則“外地人必須連續在京繳滿5年方可貸款的限制取消了”的消息在網路流傳,被解讀為拉動北漂族購房人購房的鬆綁政策。記者上午求證後得知,北京從未對外地人員設定5年繳存年限,申請貸款前連續足額繳存12個月及以上即可。
北漂被取消5年繳存限制?
記者查詢到,這則消息來源於央視財經的微網志。微網志原文為: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通知,從1月1日起,購買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由80萬元升至120萬元。申請人一下子多了起來。另外,原來外地人員必須連續在北京繳存滿5年方可貸款的限制取消了。
從未對北漂設立5年之限
實際上,“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提高到120萬元”的消息,是2014年12月31日由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中所公佈的,從1月1日起執行,至今已滿1月。不過,在這封通知中,並沒有提及外地人員必須連續在北京繳存滿5年方可貸款的限制取消一事。
記者就此向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求證。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一直以來,借款申請人在北京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原則上申請貸款前12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無本地人和外地人之分,更從未對外地人員貸款實行過連繳5年的限定。
12個月認定包括異地繳存
記者了解到,相比以往,1月1日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對申請人12個月繳存時間的認定上,不再僅限于北京本地繳存,異地繳存也可以申請貸款。
一方面,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北京戶籍職工,在北京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另一方面,曾經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北京繳存不滿規定繳存時間的職工,繳存時間可以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併計算。本報記者 趙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