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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整治銀保渠道違規行為代理機構管控不嚴

  • 發佈時間:2015-02-01 10:30: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保監會整治銀保渠道違規行為 代理機構管控不嚴

  一年以來,規範整治的效果已經初顯。據統計,去年保險業清理財産保險積壓未決賠案735萬件,車險萬元以下賠案從客戶報案至賠款支付完成的平均時間由2012年的90.4天縮短至2014年的21.2天,清理人身保險失效2年以內保單 578萬件。

  在較長一段時間裏,曾經作為保險公司快速擴大保費規模之“利器”的銀保渠道,現在被視作保險業粗放發展、違規經營、銷售誤導的“重災區”。

  為規範銀保業務,1月29日、30日,保監會接連下發《關於2014年銀保業務專項檢查有關情況的通報》、《關於2014年客戶資訊真實性專項檢查有關情況的通報》和《關於防範銀保産品銷售誤導的風險提示》三個文件,指出保險公司在歲末年初之際,為衝擊新年業績,多次組織“開門紅”活動,使保險銷售人員面臨業績與獎金的雙重壓力。目前各地已經出現多起銀保渠道産品銷售誤導事件,給消費者造成損失,擾亂了金融管理秩序,損害了保險機構的聲譽。

  在當下“以客戶為王”、“口碑行銷”的時代,銀保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愈益成為保險公司“主動為之”的重大工作。

  規範行為相對滯後

  《關於2014年銀保業務專項檢查有關情況的通報》顯示,保監會于去年8月至9月底,組織了18個保監局對人身保險公司開展銀保業務專項檢查,共抽查了19家公司的51家分支機構。

  其中發現,雖然監管部門要求從去年4月1日起執行《中國保監會、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銷售行為的通知》的相關規定,但部分保險機構和銀郵兼業代理機構貫徹執行時間滯後。如百年人壽黑龍江分公司從去年5月4日起才將提示短信中猶豫期由10日改為15日,合眾人壽總公司于去年4月29日才下發通知要求建立投保單資訊審查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監管部門一再要求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將合適的産品賣給合適的人,並對低收入居民、老年人等特定人群出臺了進一步保護措施,然而抽查結果顯示,仍存在投保人需求分析和風險能力測評流於形式、銀保通系統未能實現對投保人年齡和收入有效控制的問題。如合眾人壽廣西分公司通過交通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和郵儲銀行出單的173份銀保保單在系統中記錄的投保人收入為空值或“0”,而系統未提示復核並轉由保險公司核保後出單;中國人壽、新華人壽 、生命人壽、農銀人壽等多家公司的銀保保單還存在60歲以上期交業務、65歲以上躉交業務未經人工核保由銀保通系統直接出單的情況。

  此外,客戶資訊缺失和造假也是銀保渠道亟待解決的問題。據悉,去年5月至7月底,保監會組織各保監局開展了客戶資訊真實性專項檢查,共抽查63家人身保險公司一年期以上個人人身險業務的161.48萬份保單,客戶資訊不真實的保單佔比4.02%,其中有三家客戶資訊不真實的保單佔比高達10%以上,分別為信泰人壽21.41%、正德人壽17.14%、安邦人壽14.20%。

  代理機構管控不嚴

  “與銀郵代理機構溝通協作不暢也是造成銀保業務不規範的一個重要原因。”保監會相關負責人坦言,此次抽查發現部分保險公司與銀行簽訂的合作協議內容不完整,如幸福人壽運城中支、光大永明晉城中支、人保健康大同中支與銀行的合作協議中未明確在投訴處理過程中,對客戶損失進行賠償時如何劃分雙方責任。

  事實正是如此,由於對銀郵兼業代理機構管控不到位,一些保險公司與銀行簽訂的合作協議未全面明確雙方在客戶資訊的收集、記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義務和責任,也未規定銀行應限期補充更正客戶資訊和補充更正前不予支付手續費等。甚至還有大部分保險公司即便發現代理銀行存在客戶資訊不完整、不真實,仍繼續向合作銀行支付手續費。

  還必須引起重視的是,目前我國銀保渠道銷售實名制仍未嚴格落實。

  據《關於2014年客戶資訊真實性專項檢查有關情況的通報》透露,在銀保渠道尤為普遍的是,目前部分保單和核心業務系統未能真實、完整地記錄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的姓名、工號及銀郵網點名稱。由於部分代理銀行未向保險公司提供銷售從業人員的姓名、工號,或者不積極配合保險公司進行系統升級改造,銀保通系統仍不能記錄銷售人員姓名、工號,使得有些保單只記錄銀郵網點和櫃員代碼,無法顯示網點名稱和櫃員姓名,還有些甚至只記錄銀行網點資訊,連銷售人員姓名和工號都沒有。此外還有部分代理銀行存在“挂單”現象,即多名銷售人員共用一個代碼進入銀保通系統操作,導致保單記錄的銷售人員與實際銷售人員不一致。

  規範整治效果初顯

  正如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2015年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上所言,2014年,保監會紮實開展了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著力解決消費者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去年1月16日,保監會聯合銀監會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銷售行為的通知,規範銷售過程前段、中段、後段後,11月18日又印發《中國保監會關於加強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指出要嚴厲查處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緊接著在12月12日下發《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徵求意見稿)》,加快推進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

  一年以來,規範整治的效果已經初顯。據統計,去年保險業清理財産保險積壓未決賠案735萬件,車險萬元以下賠案從客戶報案至賠款支付完成的平均時間由2012年的90.4天縮短至2014年的21.2天,清理人身保險失效2年以內保單578萬件。同時,12378熱線全國轉人工呼入總量24.5萬個,群眾滿意度98.5%,各保監局開展局長接待日合計290次,全年共處理各類保險消費投訴2.8萬件。

  項俊波還指出,“創新方式手段,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權益”正是今年將持續抓好的六項日常監管工作之一。今年,保監會要加大對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打擊力度,健全12378熱線服務網路,開展財産保險理賠服務品質監測,繼續組織做好壽險公司失效保單清理工作;繼續強化資訊披露;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完善保險消費者教育機制;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著手建設保險業信用資訊數據庫;進一步健全保險保障基金制度,為完善市場退出機制、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供有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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