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張“産品品質保證保險”保單出爐
- 發佈時間:2015-01-29 06:33:59 來源:杭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見習記者 毛曄
近年來,“品質門”事件頻發,不少品牌企業亦深陷其中,傷了不少消費者的心。如何構建産品品質責任保障體系、重樹企業社會責任感,成為一項社會課題。
用保險這一經濟手段健全品質責任體系,或許是個不錯的選擇。
昨天上午,記者獲悉,中華聯合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牽手”雅戈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我省首張“産品品質保證保險”保單,承保雅戈爾集團通過“浙江製造”認證的産品的品質保證保險。
促成這段好“姻緣”的,是浙江省質監局。自2014年下半年起,省質監局就會同中國計量學院,開始為樂意試水新險種的中華聯合財險尋找親密夥伴。經走訪調研,它們決定從優入手,重點鎖定“浙江製造”認證産品、重點消費品、特種設備行業。於是,今年1月剛通過“浙江製造”認證的雅戈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為首個試水者。
“産品品質保證保險”助力“浙江製造”
據了解,今年初,浙江省政府提出打造“浙江製造”品牌建設戰略,運用高標準來引領“浙江製造”高品質發展,對符合高標準、高品質要求的浙江産品進行“浙江製造”認證,以此帶動浙江經濟轉型升級。1月中旬,雅戈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汽輪機股份有限公司、寧波方太廚具有限公司、浙江菲達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為首批通過“浙江製造”認證的企業。
“‘浙江製造’將成為浙江製造業走向全國、走向世界的一張‘金名片’。如果有産品品質保證保險的保駕護航,將有利於浙江名企走得更快更遠。同時,借力名企,也更利於深度推進産品品質責任保險工作。”省質監局監督稽查處副處長周翼表示,這也是為何重點在“浙江製造”企業中物色人選的主要原因。
昨天下午,記者電話連線了雅戈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投保産品品質保證保險,能讓企業自身和消費者達成雙贏。”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方面,品質保證保險為消費者提供了安全保障,其購買及使用産品時更有安全感,對企業及品牌的信任度也會有所提高;另一方面,為一直注重品質打造的雅戈爾産品上了“雙保險”,能有效促進企業的品質管理,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
三種情況承保 單次最高賠償20萬元
所謂“産品品質保證保險”,是指承保製造商、銷售商或修理商因製造、銷售或修理的産品本身的品質問題,而造成的致使使用者遭受的如修理、重新購置等經濟損失賠償責任的保險。
那麼,具體哪些情況屬於承保範圍?中華聯合財險浙江分公司財産保險部經理陳碎亮告訴記者,三種情況可承保,一是不具備産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説明的,二是不符合在産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産品標準的,三是不符合以産品説明、實物樣品等方式錶明的品質狀況的。“只要遇到以上原因,導致消費者在保險期間內(首次)向企業提出索賠,那麼企業需依法承擔修理、更換或退貨責任。對於其中産品本身的品質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中約定的賠償限額內予以賠償。”
陳碎亮相告,産品品質保證保險的首單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20萬元,累計賠償限額為100萬元。
構建品質保障體系 實現三方共贏
“這是産品品質保證保險在‘浙江製造’産品中的首秀,為深入推動‘浙江製造’産品認證工作提供了保障,為全面推進産品品質責任保險工作提供了實踐經驗。”省質監局監督稽查處處長沈華清説,下一步,省質監局整合資源建立專門機構,完善相關政策,擴大試點範圍,努力構建我省産品品質安全多元救濟和産品侵權責任保障體系。
“産品品質保險産品的推出,實現了三方共贏,具有深遠的社會意義。”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董希淼表示,對於消費者而言,消費有了安全保障;對企業而言,這是産品保障的迫切需求。任何企業和服務機構都不可能保證自己的産品和服務完美無缺,一旦發生消費者使用商品而出現品質事故時,企業就將不得不投入人、財、物力來依法進行賠償處理。企業賠償風險的存在大大加重了企業經營者的責任,因此産品品質保證保險降低了企業的經營風險,確保了償付能力;對政府而言,它能夠有效發揮保險輔助政府對産品品質安全進行管理的作用,既可以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又能提高處理産品品質安全責任事故的行政效率,對建立安全生産長效機制、保障民生、維護社會穩定具有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