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遇困惑 我們來解答
- 發佈時間:2015-01-27 05:33:57 來源:西安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消費者在買房過程中,總會遇到一些困惑並期待答案。近日,記者就讀者購房中遇到的問題歸納如下,並將專業人士回復一併整理刊發,希望對您置業有所幫助。
韓先生:我7月份購買了一套住房,10月份全款交齊,直到現在購房合同沒有拿到手。請問怎麼回事?
回復:《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條: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開發企業應當自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地産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您可及時與開發企業聯繫,催促其為您辦理網簽。
喬女士:請問商品房除了持房産證之外,個人還需要辦理土地使用證嗎?還是兩證和一證,都要蓋有房管局和土地局公章?
回復:目前,在西安市,業主手中只有房産證。
顧先生:房子共同付的首付,買房的時候開發商説必須有結婚證才能加,所以首付和按揭都只是我的名字,現在正式合同還沒有簽。最近女友鬧著要加她名字,請問沒結婚,沒網簽的房子加名字能辦理嗎,怎麼辦理?
回復:購房合同未辦理網簽,您可聯繫開發企業,協商加名問題。
記者 牛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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