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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家人共用你的“小秘密”

  • 發佈時間:2015-01-27 00:33:25  來源:長沙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長沙晚報訊(記者 肖娟)近日,一篇關於獨生子女繼承股票難的帖子被網友熱議。不只是股票,銀行存款、基金、保單等財産在持有人突然過世時,繼承人都可能面臨難繼承的尷尬。尤其是隨著網際網路金融的迅速發展,網路理財資産也可能有類似的風險。

  案例獨生子女繼承股票難

  北京的劉先生是家中獨子,父親十幾年前就過世了,名下股票歸了他的母親郝老太太。2014年6月,郝老太太也病故了,臨終前留下遺囑,將股票和名下的房産留給兒子劉先生繼承。但股票交易所和銀行無法確認劉先生的繼承權,不予辦理。

  這不是孤例。據外媒報道,李女士的哥哥在東莞工作,突發意外身亡。家人在遺物中發現李女士哥哥生前還有市值200多萬元的股票。李女士拿著公證處開具的父女關係證明和父母委託其全權處理的委託書,在其中兩家證券公司成功辦理了更改股票賬戶交易密碼的業務,但到另一家證券營業部辦理上述業務時,遭到拒絕。

  回復按程式辦事保障資金安全

  一般而言,申請人需要提供四類材料,包括: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財産權屬證明;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繼承人中有去世的須提供死亡證明。

  上述的案例中,證券公司表示,不給李女士辦理交易密碼更改服務,主要是因為其提供的材料不全。證券公司要求李女士除了提供委託書外,還要出具一份遺産歸屬公證。“如果公司不能確定遺産繼承人就更改了交易密碼,可能會引發法律糾紛。”

  去年,本報曾報道過一起保險理賠案例。被保險人劉某過世後,其兒子需提供收益人身份證、戶籍證明、與被保險人的關係證明、死亡證明、戶口登出證明、遺體處理證明等11項資料。同時,被保險人劉某的兒子為其非婚生子女,如何證明二者的親屬關係難上加難,導致被保險人劉某過世3年後,其子仍然未得到理賠。

  原因現行體制下簡化程式或擔責

  湖南元端律師事務所主任袁嘯表示,不論是股票繼承難,還是存款繼承難,主要混合了兩個問題,一是繼承人的身份確認問題,二是財産的繼承和劃分問題。繼承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券需要先確認繼承人的身份,但相關的程式不清楚,機構也往往缺乏分辨的能力,為了規避風險,而更願意把這個問題推給法院,讓當事人去打官司,由法院宣判來實現免責。

  袁嘯表示,在目前的環境下,要解決上述問題還有些難度。他反問道:“如果簡化程式,證券公司把錢給了,保險公司把錢賠了,後面會不會冒出新的繼承人或有利益關係的人來找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出現的損失會不會最終由這些機構來買單?”

  提醒記得將手機裏的“寶寶”備份

  如今,隨著網際網路金融的迅猛發展,網路理財資産也可能遭遇類似難題。

  上班族鄭小姐表示,自從2013年以來,她的工資幾乎都存在各類“寶寶”裏,資金的密碼只有她本人知道。“一是父母都不會上網,跟他們説了他們也不知道怎麼操作;二是如果資金被盜刷,銀行一般都會説是儲戶沒有保管好,所以我不會輕易把資訊洩露。”

  袁嘯表示,在部分西方國家,個人擁有私人律師比較普遍,有將資産委託管理、財産分割寫進遺囑的習慣,遺囑執行人通常為律師,但這通常只適合資産較多的人。市民若想避開這類麻煩,需早做準備,譬如與家人共用你的“小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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