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大氣重污染仍需戶外作業者按日補貼
- 發佈時間:2015-01-25 16:19:1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浙江寧波出臺特殊天氣勞動保護辦法 大氣重污染仍需戶外作業者按日補貼
新華網杭州1月25日電(記者余靖靜、鄭黎)為了保護從業人員的職業安全和健康,浙江寧波出臺新規,從5月1日起,當地一旦出現大氣重污染“紅色預警”,用人單位就要避免安排勞動者戶外作業。對必須連續作業的崗位,用人單位除需向勞動者提供口罩等防護用品外,還需按日給予相當於上月日平均工資的補貼,否則將被處罰。
記者從寧波市安監局了解到,根據寧波市政府常務會議新近審議通過的《寧波市特殊天氣勞動保護辦法》,2015年5月1日起,該市將針對高溫、低溫、颱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強對流、大氣重污染等八類特殊天氣,對從業者實施有效的勞動保護。用人單位違反《辦法》規定的,最高將處以3萬元罰款。
根據這一地方規章,當氣象臺發佈颱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大氣重污染紅色預警信號時,寧波當地除必要的公共保障、公共服務和搶險救災等直接保障城鄉運作的用人單位外,其他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臨時停産、停工、停業等措施,但有特殊生産要求的除外。
對勞動者來説,在特殊天氣期間不能按時到崗的,應當及時與用人單位聯繫,造成誤工的,用人單位不得作遲到、缺勤處理,並不得以此理由對務工者給予紀律處分或解除勞動關係。違反此條規定的,將由人社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可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據了解,針對這八類特殊天氣,寧波實施監測和預警預報制度,並由氣象臺站統一發佈。該辦法還提出,寧波市政府建立公共巨災保險制度,勞動者在特殊天氣遭受人身傷亡並符合公共巨災理賠條件的,可獲得相應的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