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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否認開收專車份子錢

  • 發佈時間:2015-01-22 02:31:03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京報訊 (記者劉夏)滴滴專車開收“份子錢”引發軒然大波。昨天晚間滴滴聲明稱,“過去沒有,現在沒有,未來也不會向專車收取‘份子錢’”,其解釋,“份子錢”乃是滴滴代收的汽車租賃費用。

  一號專車:我們只按訂單分成

  對於坊間盛傳“滴滴每天向司機收取160-180元的份子錢”的説法,滴滴表示,這是代為汽車租賃公司收取的汽車租賃費用。過去、現在、未來都不會有向專車司機收取任何所謂的“份子錢”的情況。

  滴滴還表示,考慮到司機節假日休息,每年均為專車司機免單65天。這部分費用,由滴滴直接代為支付。

  針對滴滴開收“份子錢”一事,競爭對手快的一號專車也發佈了聲明。其稱,“作為資訊整合方,只按照訂單收取技術服務費,約為每單車費的10%-15%。”

  “快的一號專車的司機按照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的原則獲得相應的收入這和計程車司機上繳給計程車公司的固定承包費迥然不同。”一號專車表示。

  此外,雙方均在聲明中強調指出,另外會給予專車司機各種獎勵和補貼,尤其是在安全保險方面。

  業內人士稱:平臺方也需要賺錢

  Uber相關負責人對記者介紹稱,其模式是,與合作夥伴即汽車租賃公司簽訂合同,按照收入來收取平臺技術使用費,與租車公司定期結算。並不直接參與到司機的每筆訂單中去。

  “Uber和國外其他平臺的模式基本一致,不會對司機的工作時間、每天賺多少錢有所要求。建立這樣一個移動網際網路資訊平臺的價值之一,就在於讓司機能有自己的時間表,不用疲於奔命。”上述人士稱。

  另一位專車行業人士則分析認為,按照滴滴方面的介紹,更像是滴滴從租賃公司租車,再轉手把車租給專車司機。其中,滴滴自己也貼補一部分租賃費用。

  他對記者表示,無論採用何種模式,平臺方都一定需要有收入。不覺得滴滴的做法有太大問題,也沒必要糾結于“份子錢”的叫法。“不管平臺是要代收‘保底金’,還是每筆訂單分成的方式。金額上算下來,其實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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