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為何要當塔利班“調停人”
- 發佈時間:2015-01-19 07:42: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搭建起阿富汗政府和塔利班組織的對話平臺,與國土安全、經濟貿易等一系列問題不無關係。第一,中國的國土安全需要塔利班的支援。第二,中國與阿富汗的經濟合作需要穩定的政治環境。第三,中國建設的新絲綢之路,資源豐富的阿富汗也是關鍵部分之一
“中國與全世界最具影響力的恐怖組織之間,究竟是什麼關係?”
2015年初,有關塔利班組織曾于2014年末訪華的消息傳出,引發多方猜測。
不少外媒作出策略性解讀。美國《華爾街日報》網站在1月6日發表文章,稱中國與塔利班組織接近“將為塔利班與阿富汗政府和談創造潛在的新途徑”。換句話説,中國也許會承擔起阿富汗內部和談調解人這一角色。日本外交學者網站也隨後發表文章,緊跟《華爾街日報》的論調,認為中國旨在“斡旋”塔利班和談。
雖然外界諸多猜測,當事雙方依然謹慎。塔利班發言人扎比烏拉·穆賈希德稱,“當前階段,我們不願談論此事”。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也並未證實塔利班代表是否曾經訪華,但稱:“中國支援‘阿人主導、阿人所有’的和平與和解進程,願為此發揮建設性作用”。
接觸有多頻繁
近日,巴基斯坦《國際新聞報》援引阿富汗伊斯蘭新聞社的報道説,兩名塔利班代表曾在2014年11月訪問中國。塔利班一位官員説,那次訪問的目的是“將伊斯蘭酋長國的立場告知中國”。
根據美國《外交政策》雜誌報道,中國與塔利班的聯絡一直在悄悄進行中。然而,由於中國與塔利班雙方態度低調,以上報道是否屬實,難以得到論證。但中國與阿富汗政府著實保持著頻率不低的聯絡。除了雙邊軌道,兩國領導人經常在多邊平臺見面和交流,特別是上海合作組織的框架內。
但中外評論家都指出,中國一直謹慎避免軍事介入阿富汗事務,拒絕參加駐阿富汗國際安全援助部隊。在新政府成立等問題上,中國既不想扮演西方小夥伴的角色,也沒有對阿富汗的政務表現出過多關心。中國外交部長楊潔篪在一次阿富汗會議上曾指出:“中國是阿富汗戰後和平重建的積極支援者、參與者和推動者,併發揮了積極作用。”
正因為中國的態度——與塔利班和阿政府均保持既遠又近的關係,使得中國對塔利班而言成為值得接近的對象。一方面,中國是少數具有實力,能與巴基斯坦資助者抗衡的國際力量。另一方面,塔利班的敵人已經夠多,而中國的外交策略也不會給塔利班帶來威脅感。
從近期的各類消息來看,中國對阿富汗、塔利班的政策有所改變——中國外交部阿富汗事務特使孫玉璽表示,“我們準備做更多,發揮更大作用。”
為何當調停人
對中國來説,搭建起阿富汗政府和塔利班組織的對話平臺,與國土安全、經濟貿易等一系列問題不無關係。
其一,中國的國土安全需要塔利班的支援。上世紀90年代後期,中國政府一度十分擔憂塔利班政府會成為逃離中國的東突恐怖分子的避難所。2000年,塔利班的幕後領導穆罕默德·奧馬爾對中國駐巴基斯坦大使陸樹林保證説,塔利班不會“允許任何組織用其領土從事任何反對中國的活動”。他開出的條件是,中國對塔利班的政治支援。
《外交政策》雜誌稱,中國的優先方向仍然是確保任何在塔利班控制下的領土都不會成為東突恐怖分子的基地。殘留的小股維吾爾武裝分子(約40人),主要位於巴基斯坦的瓦齊裏斯坦地區,並且受與巴塔與阿塔聯繫的指揮人員的影響。如何切斷他們與塔利班的關係,是中國政府的一大關注點。
其二,中國與阿富汗的經濟合作需要穩定的政治環境。公開資料顯示,2002年到2010年間,中國向阿富汗提供了人民幣10.3億元的援助,同時免除了阿方1950萬美元的到期債務。2011年,中國再次向阿富汗提供人民幣1.5億元無償援助。
與此同時,中國企業在阿富汗投資的項目也越來越多,比如艾娜克銅礦項目和與中石油簽訂的、位於阿富汗東北部的石油天然氣開採項目。據悉,後者是阿富汗政府首次以合同形式允許外國企業開採其油氣資源。根據雙方于2011年12月簽訂的協議,阿富汗政府可以獲得70%的銷售利潤。中石油(CNPC)也將支付15%的專利稅,還要支付公司稅和地租。此外,中石油還承諾在未來三年內建立一座冶煉廠,這也將是阿富汗的第一座冶煉廠。
另外,中國建設的新絲綢之路,資源豐富的阿富汗也是關鍵部分之一。為將海灣地區的石油運往中國境內,北京還期望建造途經巴基斯坦的南北經濟走廊。“中國為此類龐大工程提供的鉅額融資,將極具誘惑力。”孫玉璽表示。
以上種种經濟合作,如要順利達成,除了阿政府的支援,也需要塔利班的庇護。比如,艾娜克銅礦項目正位於Haqqani組織活動頻繁的區域,而Haqqani是一個與塔利班有緊密聯繫的叛亂組織。因此,維護阿富汗地區長期穩定和平,對中國政府意義重大。在阿富汗戰爭爆發時,中國就強調,任何安排或方案都應著眼于維護本地區的長期和平穩定,不能留下隱患。
因此,調停塔阿關係對中國的國際影響力雖有一定增值作用,但最根本的利益還是經濟發展與國土安全。後兩者影響至大,中國邁出這一步亦是大勢所趨。(國際金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