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調整上市房企再融資政策
- 發佈時間:2015-01-17 08:18:43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吳琳琳)證監會昨天宣佈,證監會與國土資源部經協商決定,上市公司再融資、並購重組涉及房地産業務的,國土資源部不再進行事前審查,對於是否存在土地閒置等問題認定,以國土資源部門公佈的行政處罰資訊為準;對於是否存在正在被(立案)調查的事項,仲介機構應當充分核查披露。
具體來説,上市公司應當及時披露用地違法違規被查處的情況。上市公司申請涉房類再融資、並購重組項目時,應當公開披露報告期內相關房地産企業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是否存在被行政處罰或正在被(立案)調查的情況,以及相應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他資訊披露義務人(包括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或發行股份購買資産的交易對方)應當在資訊披露文件中作出公開承諾,相關房地産企業如因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閒置等違法違規行為,給上市公司和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承擔賠償責任。
上市公司公告涉房類再融資、並購重組項目後,證監會、交易所、證監局通過媒體報道、舉報等途徑知悉房地産企業涉嫌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閒置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可以視情況採取以下措施:要求上市公司進行自查並作出公開説明;要求仲介機構再次專項核查並公告核查報告;證監局實地核查。對於是否存在土地閒置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認定,原則應以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公佈的行政處罰資訊為準。經上述程式認定存在隱瞞行政處罰資訊和(立案)調查資訊的,視為虛假資訊披露,證監會將採取責令暫停或者終止重組活動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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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吳琳琳)證監會昨天公佈了近期對45家券商融資類業務的現場檢查結果,海通證券、國泰君安和中信證券3家公司存在違規為到期融資融券合約展期問題,受過處理仍未改正,且涉及客戶數量較多,對這3家公司採取暫停新開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賬戶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從檢查結果看,目前,證券公司融資融券等融資類業務總體運作平穩,風險相對可控,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