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基礎養老金首次上調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再增10%
- 發佈時間:2015-01-16 07:40:32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
2014年月均2000多元
2004年月均647元
據新華社電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迎來“11連調”。記者15日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獲悉,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部署,從2015年1月1日起,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提高10%,預計將有近8000萬退休人員受益。
到2014年底,經過十年連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準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
同時,經國務院批准,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提高待遇從2014年7月1日算起。這是我國首次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將惠及廣大城鄉老年居民和家庭。
此外,國務院決定,將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財政補助標準再次提高60元,達到每人平均380元。個人繳費標準提高30元,達到每人平均120元。新增資金重點用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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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將制訂養老金並軌具體辦法
晨報訊(記者 肖丹)日前,國務院發佈《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人社部有關負責人昨日就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稱我國地區發展差異大,各地區、各部門需在統一制度的框架下,制訂具體實施辦法。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貫徹落實《決定》要循序漸進、穩步推進改革,這是個長期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當下,先集中解決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不統一的問題,邁出制度並軌的決定性一步,緩解突出矛盾,再結合頂層設計,逐步完善相關政策,理順各方面關係,實現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這位負責人稱,我國地區發展差異大,各個行業、各類單位情況複雜。國務院《決定》是管總的,具體到一個地區、一個行業、一個單位,還要依據實際情況細化政策措施。比如,“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的原則確定了,但涉及各個層級、任職時間早晚不同的各種情況也要平穩銜接。這些都需要各地區、各部門在統一制度的框架下,週密制訂具體實施辦法。
改革之後,基本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發生變化。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由原來按“最終工資”的一定比例分檔計發退休費,改為主要按照本人歷年繳費多少、繳費期長短來計算養老金標準,工作人員的職務、工資變動可以精細計算到每年、甚至每個月,能夠充分體現個人全部職業生涯所作貢獻,也更富有激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