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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七成不合格 標識是元兇

  • 發佈時間:2015-01-16 07:34:39  來源:長春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省工商局發佈流通領域LED燈抽檢結果

  逾七成不合格 標識是元兇

  本報記者 祝微

  LED燈不合格會影響人們的視力。日前,吉林省工商局委託吉林市工商局對標稱廣東中山、佛山、深圳等地28家企業生産銷售的LED燈具進行了抽查檢驗。59組樣品中有43組樣品被判定不合格,不合格率為72.88%。

  檢測發現,檢測的LDE燈中,問題最大的是標誌(標識、標記)不合格。其中63.3%的樣本中含有“標識”不合格一項。

  其次是燈功率不合格。燈功率是指正常工作時消耗的有效功率,反映了産品的耗能指標,部分企業為了提高售價將小功率燈標識功率提高,與實際額定功率相差較大。

  此次抽檢中,還發現部分LED燈顏色特性不合格。顏色特徵是反應節能燈光參數的重要指標。其中有34.7%的産品包含顏色特徵不合格一項。不合格原因是在生産過程中使用了劣質熒光粉,導致燈管使用功能明顯不足,不利於保護視力。

  除此之外,部分産品介電強度不合格。在介電強度試驗中出現閃絡(飛弧)或擊穿現象,可能使用了品質較差的絕緣材料或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不足而導致擊穿,對使用者的生命和財産造成安全威脅。

  電氣強度不合格。目前很多LED日光燈在進行絕緣電阻試驗時能通過,但抗電強度試驗通不過,主要是內置電源的變壓器選擇以及LED模組鋁基板的安裝位置所導致。很多企業出於節約成本或者電源效率高的目的,選擇使用非隔離變壓器,這就會導致內置電源的輸入和輸出端之間不能滿足加強絕緣級的抗電強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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