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通知調整存貸款統計口徑
- 發佈時間:2015-01-16 05:31:25 來源:南方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南方日報訊 (記者/唐柳雯)15日,中國證券報官方網站中證網報道,央行調查統計司司長盛松成透露,央行已下發《關於調整金融機構存款和貸款統計口徑的通知》(以下稱《通知》),修訂各項存款和各項貸款統計口徑。
該報道稱,《通知》將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放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各項款項,納入“各項存款”類統計;將存款類金融機構拆放給非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各項款項,納入“各項貸款”口徑。客戶保證金,以往不計入各項存款,但按目前的口徑,計入“各項存款”。商業銀行借給金融租賃公司,原來不計入貸款,但按照新口徑要計入“各項貸款”。
該報道還稱,盛松成表示,做出以上調整,主要出於三方面考慮。其一,是逐步與國際通行規則接軌。個人和企業給存款類金融機構的貸款,與非存款類金融機構放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款項,其性質是一樣的。存款類金融機構給個人和企業的貸款,與存款類金融機構給非存款類金融機構的貸款,實際上性質是一樣的。其二,是保證統計口徑的準確性。近年,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已成為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款的重要來源。在2011年10月份時,我們就已經對M2進行了修正,對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放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各項款項已經放到M2當中了。其三,是提高貨幣政策時效性。口徑調整前,存款和貸款變化有時比較快。比如前段時間,儲蓄存款減少了,但同時客戶保證金增加了,實際上這部分資金還是在銀行。
對此,南方日報記者致電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新聞處,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確已下發,報道基本屬實。截至發稿時,記者從建設銀行總行內部人士處了解到,有關處室已收到該文件,但尚未分發至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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