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啟動 個人繳費比例為工資8%
- 發佈時間:2015-01-15 06:06:13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1月14日訊 記者韓秉志報道: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
《決定》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個人繳費比例為工資8%;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建立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統籌考慮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確保基金安全;做好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促進人員合理流動;同步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形成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建立健全養老保險籌資機制,確保待遇發放;逐步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準。
(詳細報道見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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