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深化自然保護區管理體制改革 夯實生態文明基礎
- 發佈時間:2015-01-15 01:31:54 來源:國家林業局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家林業局政府網1月15日訊雲南是我國重要的生物多樣性寶庫和西南生態安全屏障,肩負著區域、國家乃至國際自然資源和生態安全保護的重大責任,在我國生態文明建設中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截至2013年底,雲南省建立各種類型、不同級別的自然保護區157個,總面積282.53萬公頃,基本形成佈局較為合理、類型較為齊全的自然保護區網路體系。
為進一步理順自然保護區管理體制,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林業廳開展了自然保護區管理體制調查和研究,搜尋了保護管理機構設置不健全、規格偏低、設置不規範、編制使用層級複雜等制約雲南省自然保護區發展的主要體制問題,並正式印發了《雲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雲南省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進一步理順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權責關係,加強保護區管理機構建設,提升保護區管理機構編制保障能力等。
一、根據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理順事業單位與主管部門關係和去行政化的要求,進一步理清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和管護機構的職責。一是明確州(市)、縣(市、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加挂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牌子,具體負責轄區內自然保護區的管理和保護。二是自然保護區單獨設置管護機構,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設置為州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下屬事業單位。自然保護區管護局職能定位為依法保護自然保護區內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調查自然資源並建立檔案,組織環境監測,制定自然保護區的各項制度,組織實施自然保護區的規劃,宣傳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自然保護知識的教育,負責自然保護區界標的設置和管理。
二、提升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級別,提高組織保障水準。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機構規格分別設置為正處級、副處級;州級、縣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原則上為科級。
三、機構設置體現保護優先原則,擺脫自然保護在開發利用面前的弱勢局面。依託自然保護區設置的其他保護、開發機構,原則上只能在自然保護區管護局加掛牌子,實行“幾塊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
四、改變自然保護區管護機構分支機構和內設機構複雜、不規範的局面,統一自然保護區管護機構分支機構層級和內設機構組成。大型和超大型自然保護區的管護局下設管護所(管護分局)、管護站兩級分支機構,其餘規模自然保護區下設管護站一級分支機構。內設機構一般為:辦公室、計財科、資源保護科、科普宣教科和社區科。旅遊管理和資源監測任務繁重的保護區,可增設生態旅遊管理和科研機構。
五、改變自然保護區管護機構人員編制核定標準不統一的狀況,統籌全省自然保護區管護機構編制數,確定機構人員編制核定依據。將自然保護區的級別、管護面積、管護站數量、跨行政區域情況、所在地人口密度、自然保護區完整性、國際影響力等因素作為核定人員編制的重要依據。
六、切實履行省政府對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的管理責任,為保護區管理提供有力保障。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的人員編制由省級審批核定,人員經費、工作經費按照核定的編制數納入省級財政預算。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的相關經費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蔣柱檀)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