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地價評估技術規範(試行)》執行情況
- 發佈時間:2015-01-14 16:29:30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土資源部通報增刊第1期
為規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地價評估行為,國土資源部制訂下發了《關於發佈<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地價評估技術規範(試行)>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3〕20號),要求各地結合當地實際遵照執行。
2014年第四季度,為檢查各地執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地價評估技術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的情況,國土資源部組織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和有關專家,對土地估價報告備案系統中的出讓地價評估報告進行了隨機抽查和評議,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等13個省(區、市)70家評估機構的70份報告,重點從技術路線、方法選擇、底價建議等角度進行檢查,有46份報告不符合《規範》要求。
一是技術路線不符合要求。一些機構出具的報告,仍按照毛地價加上土地一級開發成本的方式確定出讓底價,與《規範》有關“參照當地正常市場價格水準”的要求不符。
二是方法選取不滿足要求。一些機構出具的報告沒有按《規範》要求,在估價方法選取時選取收益還原法、市場比較法、剩餘法之一,以及成本逼近法、公示地價系數修正法之一。
三是底價決策建議不滿足要求。一些機構出具的報告沒有明確的底價決策建議及理由。
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和評估機構應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貫徹執行《規範》。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大監督指導力度,定期組織行業協會和專家,抽查評議出讓地價評估報告,向社會公佈抽查評議結果。國土資源部將在2015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繼續抽查評議出讓地價評估報告。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