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高官要給同性戀“治病”遭批 被諷“無能傻瓜”
- 發佈時間:2015-01-14 07:32:00 來源:環球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環球時報駐印度特派記者 呂鵬飛 環球時報記者 曲翔宇】就在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週一批評印度的“同性性行為禁令”缺乏寬容後,來自印度總理莫迪領導的人民黨的一名高官稱“將出臺措施讓‘同性戀者正常化”。此言一齣便遭到輿論的強烈譴責。
據法新社報道,人民黨籍地方官拉梅什·塔瓦達卡爾13日宣佈將在印度西岸的果阿邦設立“同性戀治療中心”。塔瓦達卡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説:“我們將讓他們(同性戀者)變回正常人。與酒癮康復中心類似,果阿邦政府將設立若干治療中心,負責訓練這些人,並提供必要的藥物。”塔瓦達卡爾現任果阿邦體育與青年事務部長。他是在發佈該邦對同性戀、雙性戀等群體政策時發出上述言論的。
塔瓦達卡爾的言論在印度社會引發巨大爭議,受到男同性戀群體的強烈批評。多個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人團體在古吉拉特邦艾哈邁達巴德市舉行示威活動。發起首個反對給同性性行為定罪的印度納茲基金會創始人安佳利·戈帕蘭稱塔瓦達卡爾是無能的傻瓜,“人們不應該理會這類無知言論,只有塔瓦達卡爾的同類才需要接受治療”。
就在塔瓦達卡爾發表此番言論的前一天,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德里表示,立法禁止同性戀是一種缺乏寬容的行為,他“堅決反對給同性戀定罪”。潘基文在一場集會上説:“我要為全人類的平等呼籲,包括男同性戀者、女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和變性人。我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立法給基於雙方同意、成人之間的同性戀關係定罪侵犯了公民的基本隱私權和免受歧視的自由。這些法律即使不具有強制性,也會助長社會的不寬容。”
印度最高法院2013年底推翻德里高等法院把同性性行為合法化的裁決,裁定印度刑法中“禁止同性性行為”的條款依然有效。德里高等法院2009年裁定,印度刑法中禁止發生“違反自然規律的肉體交配”這一條款侵犯公民基本權利。據《環球時報》記者在當地觀察,印度人對同性戀行為的容忍度普遍不高,高官和社會名流很少公開對此發表評論。果阿邦在印度被稱為“嬉皮士的樂園”,受西方文化影響較大,按説對同性戀應更加寬容,但仍有當地官員提出設立同性戀治療中心的建議,這正説明印度對同性戀的偏見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