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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稅收保障工作提速18個部門將參與

  • 發佈時間:2015-01-13 18:31: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民網北京1月13日電(孫陽)今日,北京市地稅局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告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稅收保障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相關工作部署。根據《意見》要求,民政、工商、人力社保、公安、司法、證券等18個部門將共用涉稅資訊,並建立健全協助稅收執法工作機制。

  涉稅資訊共用強化稅源管控

  目前,北京市共有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126萬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自然人1600萬人。《意見》未出臺前,面對數量如此龐大的納稅人及複雜的經濟活動,稅務機關難以實施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管理。此前,儘管稅務機關已經與工商、住建、國土資源、交通管理等12個部門建立了資訊交換和執法協助的相關工作機制,但機制相對簡單分散,缺乏統一的制度規範,資訊交換和執法協助深度不夠。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于2014年12月15日印發的《意見》要求,要建立健全涉稅資訊共用工作機制。採取列舉和概括相結合的方式,明確各部門和單位的涉稅資訊共用職責。如規定了機構編制管理、民政、工商、國土、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管理部門,人力社保部門,科技部門,質監部門,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證券、保險等金融監管部門等十六個部門在涉稅資訊共用方面應當提供的內容。拓寬了稅務機關涉稅資訊獲取渠道,提高了稅源資訊的採集度和利用率,便於對納稅人申報納稅情況的真實性、可靠性進行比對、分析和評估,開展稅收管理。

  協助稅收執法拖欠稅款將阻止出境

  《意見》同時提出,要建立健全協助稅收執法工作機制。同樣採取列舉和概括相結合的方式,明確各部門和單位的稅收執法協助工作職責。如規定公安機關在涉稅犯罪案件移送中的執法協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車輛登記及車輛稅收保全和稅收強制執行中的執法協助,工商部門在稅務登記中的執法協助,銀行、證券和保險等金融監管部門在查詢、凍結、劃撥相關人員資産中的執法協助等內容。

  針對拖欠稅款大戶,《意見》規定稅務機關對欠稅人的資産採取凍結、劃撥等稅收保全措施和強制執行措施時,還可以請求邊檢機關對擬出境的人員採取阻止出境措施。北京市地稅局新聞發言人王煒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應當在出境前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擔保。未結清稅款、滯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稅務部門與邊檢機關的合作將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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