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修訂《證券期貨業統計指標標準指引》
- 發佈時間:2015-01-09 16:59: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1月9日電 據證監會官方微網志消息,2014年年初,證監會發佈並施行《證券期貨業統計指標標準指引(2013年修訂)》。近日,根據證券期貨業業務發展和統計監測工作需要,依照《證券期貨業統計指標標準指引》定期修訂工作機制,證監會修訂併發布了《證券期貨業統計指標標準指引 (2014年修訂)》(以下簡稱《標準指引2014》),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標準指引2014》的修訂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進一步完善統計指標體系,二是進步完善統計分類標準。
在統計指標的修訂方面,一是增加了9個優先股統計指標;二是增加了5個滬港通統計指標;三是增加了3個老般轉讓統計指標;四是對4個原有指標進行了完善。修訂後,《標準指引2014》有154個級指標,如按照統計對象的常用類屬列舉,將形成600多十二級指標,如按照統計維度和統計種類詳細計算,將衍生出2300多個細分的指標,基本反映了目前市場發展最新情況,可以滿足當前統計和監管工作需要。
在統計分類標準方面,增加了《股票投資者分類標準》。該分類標準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開立證券賬戶的投資者作為分類對象,進行三級分類。一級分類為自然人投資者、專業機構投資者和一般機構投資者,其中,對自然人投資者進一步按照持股市值與證券交易結算資金餘額之和的規模細分,機構投資者分別按照機構或金融産品性質劃分。此項分類工作由證監會統一組織協調,中證監測會同中國結算實施投資者分類及標識工作。
證監會將在《標準指引》總體框架下,今後陸續推出資管業務統計指標、國際比較統計指標、債券品種分類標準等。(中新網證券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