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綠”之爭從暗到明 融綠平臺歸屬成焦點
- 發佈時間:2015-01-09 10:44: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合夥人》中有句臺詞,大意是不要和好朋友合夥做生意。
2014年,融創中國董事長孫宏斌與綠城中國董事長宋衛平,這兩位一度惺惺相惜、好兄弟式的大佬,啟動了股權交易,深化了三年來的合作關係。但波譎雲詭的是,從2014年10月底,宋衛平開始釋放回歸意願,融綠之爭夾雜著前所未有的關注,成為整個行業當之無愧的“頭條”。
在融創退出綠城股權交易、宋衛平回歸綠城後,融綠平臺歸屬成為融綠之爭的2.0版。綿延至2015年,雙方通過公告展開舌戰,並都開始談到“法律”。已經有業內人士預言雙方最終可能對簿公堂。一旦這樣,曾經的兄弟,曾經的合作,是不是都將“後會無期”?
■ 數據
63億港元
2014年5月,融創以63億港元從綠城董事長宋衛平等人手中收購綠城中國24.313%的股權。
155億元
2014年12月31日,融創公告以155億元的價格收購融綠海外和境內平台下子公司若干權益。
667億元
截至2014年11月底綠城銷售業績為667億元。而2014年上半年綠城合同銷售額為276億元。
■ 劇情梗概
綠城悔婚 融綠平臺歸屬成焦點
所有的開始都是那麼美好。
2014年5月,融創與綠城兩年多來的合作達到前所未有的深度。融創與綠城中國董事長宋衛平等達成協定,合計收購綠城24.313%的股權,與九龍倉並列綠城第一大股東。宋衛平將孫宏斌選為接班人,帶著嫁女兒的心態將股權轉讓給融創。7月,融創團隊全面介入,綠城的銷售業績連月攀高。一切都看上去很美好。
但從10月底開始,宋衛平要回歸綠城的意願開始被外界得知、傳播。夾雜著個人意願、外界爭議、商業邏輯,最終融創宣佈退出綠城股權交易,“永遠的大哥”宋衛平重新回歸綠城。
然而,就在綠城中國與融創中國簽署終止收購協議5天后,12月23日下午,綠城在杭州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中交集團以超過60億港元的代價入股,與九龍倉並列綠城第一大股東。
這一齣“悔婚再嫁”的情節著實讓一些看官大跌眼鏡。不過,在宋衛平回歸的同時,已有消息説,融創將獲得融綠平臺作為補償。從雙方後來公佈的細節看,確實在融創退出之前,融創接手融綠平臺已經獲得融綠平臺股東的認可。
隨後,在2014年最後一天,融創公告將以155億元收購融綠平臺(包括海外公司及境內公司)若干權益;但當天宋衛平就對外稱雙方有重大分歧,“又是一場戰鬥”。
於是,融綠之爭2.0版面世了。相對於去年的暗戰,這一次雙方直接以上市公司公告的形式開始唇槍舌劍。綠城稱雙方此前達成的若干無日期協議包括股東決議案無效,融創堅稱有效;綠城稱去年12月30日曾給融創發出律師函,融創稱去年12月31日才收到電郵,此時已經在12月30日簽完收購協議了。
轉成明戰,雙方也都開始想到了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那麼接下來的劇情會真的出現孫、宋打官司嗎?
■ 2015看點
“情懷”之爭上升至法律層面
“融創與綠城,最終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融綠歸屬。”日前,關注融綠之爭的一位業內人士對記者這樣表示,“原來綠城也只是説情懷,現在和融創一起都想到法律了。”
1月7日,針對與融創之間有關融綠平臺的爭議,綠城在港交所發佈公告表示,對融創方面“尋求有關對其追討之法律意見”。前一天,融創也提到,正諮詢法律顧問及保留“對綠城中國採取法律行動的一切權利”。
在業內看來,相對於2014年融創與綠城的一些做法,現在的融創和綠城訴諸法律的想法更規範了。
2014年,從融創與綠城透露出的一些細節讓許多業內人士覺得不可思議,包括在融創收購宋衛平等人股權的協議上沒有違約條款,孫宏斌稱“是兄弟,就不要違約條款”;包括直接導致融創與綠城新爭議的“無日期股東決議案”:
2014年12月18日,包括境外公司融創綠城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境內公司上海融創綠城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全體股東簽署的股東決議案、融創綠城批准境外交易的董事會記錄,都沒有簽署日期。是否需要綠城中國董事會批准也是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
融綠平臺交易是否有效?
根據媒體報道,融綠平臺此次交易結構及設計,均由綠城方面提出。對於雙方爭議的無日期決議案等問題,一些分析也指向已簽署協議有效。
北京友恒律師事務所一位律師對記者表示,融綠之間股東決議案及有關協議有效的前提是,決議內容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在這一前提下,融綠平臺及融綠平臺股東作為獨立法人的法律地位應該被尊重。在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提前通知全體股東、全體股東簽字蓋章做出的決議案,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還有媒體援引法律界人士看法稱,如果公司章程無特別約定,在股權的轉讓方和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時,即産生法律效力。
2012年6月22日,綠城房産(綠城中國的全資附屬公司)與融創置地(融創中國的全資附屬公司)訂立協議,成立合營公司上海融創綠城控股有限公司。根據當時公告,包括增減註冊資本、進行合併、分拆等3項事宜須經合營公司董事會2/3成員批准;其餘事宜須經合營公司董事會超過半數成員批准。公告未明確需要投資方董事會批准事項。
■ 回放
●2014年5月
融創與綠城董事長宋衛平等達成股權收購協議
●2014年10月底
綠城中國董事長宋衛平釋放回歸意願
●2014年11月24日
融創公告稱調整收購綠城股權
●2014年12月19日
融創公告終止收購綠城中國股份
●2014年12月31日
融創公告155億元收購融綠平臺
●2015年1月5日
綠城公告稱董事會未批准出售融綠平臺
●2015年1月6日
融創公告稱收購融綠平臺協議有效,無需綠城中國董事會批准
●2015年1月7日
綠城公告回應與融創爭議,稱在尋求有關法律意見,最大程度保留權利
本版采寫 新京報記者 張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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