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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項目核準制度改革提速年底完成

  • 發佈時間:2015-01-09 08:23: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投資項目核準制度改革提速 年底完成

  央廣網財經北京1月9日消息(記者晏琴)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國家發改委昨天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2015年底全面完成投資項目核準制度改革。首先取消18項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前置條件,同時,前置核準事項將由30多項縮減到“兩項半”,改“串聯審批”為“網上並聯審批”。

  前置審批核準讓企業吃盡苦頭

  國務院2015年第一次常務會議,直指行政審批難。那麼,企業投資又有多難?發改委投資司副司長羅國三表示,僅前置審批核準就讓企業吃盡苦頭,一共涉及近20多個部門、30多個項目,同時,還需要辦理貸款承諾等約20項前置手續。

  羅國三:按行政許可法的要求,每一項20天,可以延長30天,舉一個極端的例子來説,50乘以20就是1000天,如果50乘以30就是1500天。這樣一定帶來效率低下的結果。

  對此,國家電網相關負責人深有感觸。他説,按照這種“串聯審批”模式,企業拿到這個部門開的手續才能去跑下一個部門,但是一些部門為了不擔責任,往往推來推去。

  電網:核準的歷程會非常長,我們電網企業做的規劃是做未來五年的,但是經常核準之後,這個項目都已經過了規劃時限了。

  在此背景下,投資項目核準制度改革登場。發改委、中央編辦聯合發文,對於屬於企業經營自主權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為核準前置條件,一共有18項。比如銀行貸款承諾、融資意向書等。這也是改革的第一步。

  在中國華能集團公司戰略處處長黃海威看來,這18項本身沒有法律法規依據,而是由傳統的審批延續下來的,政府其實是管了不該管的事。

  黃海威:政府把它放下去了,作為企業你要抓起來。比如我得跟電網公司簽協議,我得有穩定的煤炭來源,我得有鐵路運輸協議,在投資之前,我得把這些都落實。

  投資項目核準制度改革年底全面完成只需辦理一道手續

  該取消的要取消,該精簡的還要精簡。這次改革還有一項重要內容,將前置核準事項從30多項縮減到“兩項半”,改“串聯審批”為“網上並聯審批”。

  目前有法律依據的企業投資核準前置項目,共有30多項。按照改革辦法,核準單位以後原則上只管兩項,項目的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對於重特大型項目,“環評”才會作為前置條件。

  發改委投資司副司長羅國三解釋,有了這“兩項半”,意味著發改委願意受理你這項投資了,而以前是等著30多項全部辦完後才能受理。他強調,這並不意味著剩下的審批條件將取消。

  羅國三:項目開工前,這些審批手續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規完成,不能簡單理解為,取消了過去核準前的大量前置條件,相關的行政審批都不要了。

  剩下的這些項目將由“串聯改為並聯審批”。比如一項審批需要20天,20個部門企業挨個跑就需要400天。如果改為“並聯辦理”,也就是各部門同時辦,理論上總時間就只需要20天,並且在網上可以查到進度。

  在企業看來,串聯並聯並不是他們最關心的,他們更關心預期,一個項目你到底多久能給我核準了。此外,很多許可權下放到了地方,中央的政策在地方上能否奏效。

  企業:我們建議能夠落到法律法規層面上,能夠貫徹到基層的各個發改包括政府部門去執行,但是他們的做法可能不是特別統一。

  對此,國家發改委秘書長李樸民表示,將加快建立“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爭取2015年底全面完成投資項目核準制度改革。

  李樸民:橫向聯通,要聯通發改委、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縱向貫通,是指各級政府實現投資項目資訊的互聯互通,資源共用、線上並聯審批、縱橫協同監管。

  發改委回應:7萬億”與“4萬億”有本質區別

  在昨天的發佈會上,針對近期網上熱傳“今年投資將超7萬億”的消息,發改委投資司副司長羅國三也進行了回應:目前推出的“7大工程包”與08年的4萬億有本質區別,主要是解決投什麼、怎麼投的問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事實上這個投資總數也根本無法統計。

  羅國三:有的項目已經開工建設,還有的項目正在開展前期工作,那麼,在不同地方不同地形條件,這個成本也不同。在沒有完全分解到具體項目的情況下,這個總投資是算不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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