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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古建築在漠視中倒下

  • 發佈時間:2015-01-09 01:31:13  來源:科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5年1月3日淩晨,雲南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有著600餘年歷史,身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巍山標誌性建築的拱辰樓,遭受了一場持續近兩個小時的大火。儘管消防撲救工作比較及時,但火光中原本宏偉的木結構城樓還是化為了令人唏噓的焦炭與瓦礫。

  近來的古城、古建頻遭火患,令人痛心。重慶濯水風雨廊橋、雲南麗江古城、香格里拉獨克宗古城、貴州報京侗寨,還有20多天前的貴州久吉苗寨均慘遭火災。公安和文物部門相關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至2014年初,全國文物古建築已發生火災1300余起,一場場大火吞噬著居民的財産,威脅著人們的安全,更蠶食著中華民族珍貴的歷史文化遺存,給我們和後人留下了永遠的遺憾。

  這次大火的起因又是什麼?經雲南雲通司法鑒定中心實驗以及公安消防專家組分析認定,起因是樓內的電氣線路故障引燃了周圍的可燃物,繼而焚燬了木質結構的城樓。

  被焚燬的拱辰樓在2010年被當地文化主管部門交付給了當地的民間組織南詔古樂團管理使用,在決策過程中主管部門忽視了縣文管所基於文物保護考慮所提出的反對;佔用城樓的古樂團,為了謀求商業利益,將城樓變為了茶室和表演場,城樓焚燬前的資料圖片顯示,大功率的音箱、刺眼的聚光燈成了古舊的木質城樓中表演場的一部分;城樓使用中存在的隱患,又沒能夠被肩負巡查監管職能的文管所制止。而據災後調查,正是不當排布的電線故障失火,引燃了城樓東南角夾層的上方,最終引起了大火。

  拱辰樓的失火,既反映出了相關責任人文物保護意識、責任意識以及安全防護意識的缺失,又反映出了決策管理的混亂、執法監督的疏忽等因素。決策部門麻痹大意,缺乏科學保護文物的基本理念,同時對專業機構的保護意見充耳不聞;在文物的實際保護過程中,文物保護相關條例未能貫徹執行,應當最有文物保護髮言權的文管所卻力單勢微,缺乏必要的監管執行能力與手段;使用城樓的古樂團對古建築基本的愛護意識欠缺,邁過了合理利用古建築的紅線,在實際管理中拋棄了維護文物安全的基本義務……而正是種種管理上和意識上的錯位與缺失,釀成了令人痛心的大火。

  造成文物屢屢被毀的根本原因是文物保護意識的薄弱。文物是中華民族寶貴的歷史遺産和文化記憶,是濃縮著中華民族文化傳承基因的結晶,對文物的保護是銘記中華文明的重要手段,蘊藏在文物中的珍貴价值需要每一個人的理解與正視。同時,科技的進步,帶來了生産、生活上的便利,卻沒有讓文物古建築身旁的人們用配套的科學管理、科學知識、科學意識武裝自己的頭腦,致使有意無意間在客觀上釀成了種種“失誤”。而要讓保護意識和科學精神根植在人們心中,則需要政策的支援與規範、系統科學教育宣傳的引導與推廣,更需要每個人心中強烈的責任感和主人翁意識。

  保護文物古建築、守護中華文明的歷史傳承是我們每一個人義不容辭的責任和應盡的義務,不能讓下一座拱辰樓再在人們的漠視中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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