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創反擊:收購“融綠”無須綠城董事會同意
- 發佈時間:2015-01-07 02:31:33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京報訊 (記者張旭)宋衛平回歸綠城塵埃落定,融創收購融綠平臺烽煙又起。昨天,融創中國發佈公告稱,收購融綠平臺沒有訂立綠城中國董事會批准這一先決條件。2014年12月30日簽署的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
2014年12月31日,融創公告了155億元收購融綠平臺事項,稱已取得有關各方股東同意。今年1月5日,綠城公告稱綠城中國董事會並未批准有關交易。
宋衛平視融綠平臺爭奪戰為“又一場戰鬥”
根據融創此前公告,通過子公司收購融綠平臺包括兩部分,一是與境外賣方融創綠城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簡稱“融創綠城”)之間達成協定,收購融創綠城旗下一企業全部權益,該企業在上海和蘇州擁有兩個樓盤;二是與上海融創綠城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簡稱“上海融創綠城”)之間達成協定,收購上海融創綠城旗下15家境內企業若干權益。
從融創與綠城雙方公告看,有關融綠平臺交易的若干無日期協議文件在去年12月18日就已經簽署。而2014年12月18日正是融創公告終止收購綠城股權的日子。
對於此次融創與綠城就融綠平臺交易的分歧,綠城董事長宋衛平此前對記者稱“又是一場戰鬥!”
無日期決議案是否有效成爭議焦點
這所謂又一場戰鬥的焦點,是有關方面已經簽署的無日期決議案是否有效。
綜合融創與綠城雙方公告,2014年12月18日,融創已經取得3個無日期決議案,包括融創綠城批准境外交易的董事會會議記錄,融創中國和綠城中國(即融創綠城全體股東)簽署批准境外交易的股東決議案,以及天津融創置地和綠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即上海融創綠城全體股東)簽署的股東決議案。
融創方面法律顧問認為,雖然沒有註明簽署日期,但以上決議案的有效性應不受影響,且在有關決議獲正式簽署後生效。融創表示,訂約方之間沒有訂立需要綠城中國董事會批准這一先決條件。融創方面還披露,在2014年12月18日之前,協議各方及各自股東已就交易條款進行廣泛討論。基於以上情況,融創旗下子公司與融創綠城、上海融創綠城在2014年12月30日訂立收購協議,並非融創單方面安排,簽署的協議也具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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