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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分期不得用於炒股

  • 發佈時間:2015-01-06 12:31:13  來源:齊魯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泰安1月5日訊(記者 趙興超) 面對復蘇的股市,許多投資者都想在其中撈上一筆。而缺乏資金讓部分投資者不得不另辟蹊徑,有的想出了用信用卡取現、現金分期等方式籌措資金入股。多家銀行規定,現金分期等不能用於投資股票,信用卡取現也應優先考慮成本。

  退休老幹部張先生有20萬元,分散在5隻股票裏,前幾天股市的好轉,讓他解套了2隻。看著震蕩起伏的股市,張先生又心癢癢,看準了幾隻股票,準備再次投入。可套牢的3隻股票佔用了他多數資金,只能想別的辦法籌錢。張先生想到兒子有一張10萬元額度的信用卡,就想取現投入股市,收回本利後再還上。無獨有偶,市民孫女士也想涉足股市,她考慮的是銀行信用卡現金分期業務。

  對於這兩種方式,銀行業內人士表示都是不合適和不能用於炒股的。信用卡取現炒股的最大弊端是成本太高,除了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還有每筆幾元到幾十元的取現手續費,而且每日取現最高四五千元的額度限制,也都限制了信用卡取現炒股的盈利空間。

  而信用卡現金分期直接被銀行禁止用於投資股票。記者從多家銀行了解到,現金分期業務屬於小額貸款途徑,銀行為控制風險等,明確規定不能用於股票、購房、期貨、貴金屬等投資途徑,只能滿足消費之需。銀行對申請人的消費情況,可以隨時調查,若出現違規使用資金的情況,有權收回剩餘分期資金。投資股票就有可能雞飛蛋打,實在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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