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校寢室隨意罰款 1人抽煙全寢室“連坐”
- 發佈時間:2015-01-06 06:10:00 來源:大河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成都一高校的寢室安全管理辦法簡單粗暴,從而引發同學吐槽
天府早報記者王亞楠實習生汪鑫
近日,成都某大學的陳同學打進早報熱線反映,“我就讀于出國留學預備學院,是一名大二的學生,最近我們學院頒布了寢室安全文明管理辦法,上面寫有如果違反學院規章制度將面臨各種罰款,比如寢室內出現違章電器罰款100元、內務不整潔罰款20元,違反校規累計金額達到500元將受到學校責令退寢。”他稱,如果寢室中有人抽煙被發現,但無法確定責任人的情況下,整個寢室的同學都要進行連坐式處罰。
果真有此 “特別”校規?記者隨後進行了調查。
記者走訪
“寢室抽煙 居然要罰我100元”
昨日下午,記者聯繫到了該大學出國留學預備學院的這位陳同學。據陳同學介紹,這個規定已經實行了有一個月的時間,在這期間他曾因為內務不整潔被罰款20元。而在陳同學看來,為了趕時間而忘記疊被子、整理內務是很平常的事,並且,這也屬於個人私事,對其他人並沒有任何的影響。
在這則通知中,除了對內務不整略施懲罰外,在宿舍內抽煙的處罰力度還要更大一些。“我們學校規定不準在學校內抽煙,尤其是在宿舍。而且規定,一旦發現有同學抽煙,就罰款100元。”作為煙民,陳同學顯然對這一禁煙措施有些不滿。
據陳同學介紹,自學校下達了這個通知後,有一位同學就因為抽煙被處罰100元。而讓陳同學最接受不了的是,在找不到抽煙責任人的情況下,居然寢室內的同學就會被連坐處罰,每人罰款100元。但據記者了解,目前並未有人受到連坐式處罰。
同學吐槽
“上下午限電下個軟體都會中斷”
隨後,記者也通過電話採訪了多位出國留學預備學院的同學,大家紛紛表示很難理解這樣的校規。上大二的孫同學説:“我們現在每天課程不是特別多,但是現在規定我們每天早上8點離開宿舍,直到中午12點才能回宿舍休息。那麼在課不多的情況下,我們要去哪待著呢?並且,宿舍還在8點到12點之間限電,我有時候要在宿舍下載一些軟體,但是限電後,就會中斷,這讓我們覺得很難理解。”
據了解,該學院寢室在每天下午的2點到5點期間也要限電。孫同學也坦承,這些規定的出發點是好的,是為了避免同學們沒事就呆在寢室,影響學習。但他認為,只要自身有自覺性,無論在哪都不會受到影響。這種過細過嚴的管理,並不會給學習帶來動力。
校方回應
二級學院自行發佈將進行修改
針對此事,記者聯繫了該大學宣傳處負責人,然而就在記者向該負責人闡述事情原委時,宣傳處的工作人員卻回應:“沒聽説過,可以諮詢學工部。”而當記者要進一步詢問時,該負責人則告訴記者隨後將會聯繫發出通知的所在院校進行了解情況,並且給出回復。
隨後,記者撥打了該校學工部的電話,據學工部老師介紹:這則通知是由該大學的二級學院自行發佈的,與本校無關。但在接到部分學生反映時,就已經聯繫該學院宿管處負責人,對該條例中罰款以及連坐的處罰制度進行修改,最終按照該大學本校的規章制度實行管理。
同學四大吐槽點
每個煙頭罰款 100元;如無明確責任人,寢室所有成員承擔連帶責任床上用品折疊不整齊,處罰20元,如無明確責任人,寢室所有成員承擔連帶責任週一至週五8:00-12:00,14:00-17:00宿舍關門限電累計罰款金額達500元者,責令退寢
律師説法
吸煙受處罰理所應當但連帶不可取
昨晚,記者聯繫了四川廣力律師事務所律師曾興聖,曾律師告訴記者:“一般來説,只有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機關,才有權對他人進行經濟處罰。如果有學校自己制定規章制度,以經濟處罰來約束學生,這是一種惰性思維。 曾律師表示,去年11月份國務院法制辦公佈了《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其中學校就算公共場所,宿舍當然包含在學校內,所以也應該遵循條例中的內容。如果有學生處罰條例,學校可以對其進行處罰,但不應該是以罰款的形式,甚至連帶處罰也是不可行的。
對於連帶處罰的方式,曾律師認為,會讓學生覺得責任和行為不是相一致的。沒有犯錯的學生,也要受到處罰是不公平的。如果犯錯學生不承認,學校則應該通過其他方式進行引導,而不是簡單粗野地連帶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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