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要“斷奶”別再指望政府“護犢子”
- 發佈時間:2015-01-05 06:29:42 來源:大連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邢欣榮 本報記者巴家偉
與過去的《環保法》相比較,於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環保法》,修改幅度之大前所未有。這部被認為是“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對企業、監管部門來説都是考驗。記者日前連線環保部法規司副司長別濤,他告誡企業,要做好“斷奶”準備,不能再指望當地政府大包大攬。
在別濤看來,新《環保法》對環境與經濟的關係進行了全新表述,不乏亮點和創新,最有創新意義的部分是確立了保護優選、損害擔責的原則。
談到新《環保法》對企業的約束,別濤特別強調,新法要求所有排污企業都要建立健全環保責任制度,嚴禁逃避監管,嚴禁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作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
按日計罰被認為是此次《環保法》修改的一大亮點。別濤表示,根據新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産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做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從責令改正之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違法企業不要心存僥倖,如果極端案例出現,就意味著可以依法永遠罰下去,直到停止違法排污行為。
同時,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就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作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生産、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産、使用的農藥,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出現以上行為還可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天以上15天以下治安拘留。
別濤介紹,新《環保法》有關企業環境責任的規定已形成體系,突出了企業是環境責任的主體,對環境造成損害要承擔責任。還設立黑名單制度,企業違法資訊將納入社會誠信檔案,上市融資要受到限制。
以往,一些企業出現環境違法問題,特別是被環保部門發現後,通常會請政府出面協調,以逃避處罰。新《環保法》實施後,政府出面“護犢子”可能也沒戲了。別濤透露,環保部法規司與環監局正制定相關配套規定,要打組合拳,“以前罰票子,現在蹲號子”,可能是新《環保法》實施後第一年引起的最大“動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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