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旅遊專項資金,競爭使用
- 發佈時間:2014-12-30 08:33:42 來源:福建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儲白珊 實習生紀玉屏) 經公開申報、集中評審、網上公示等一系列程式,近日,2014年福建旅遊資金競爭性扶持重大項目(山區、濱海)評選結果揭曉。連城冠豸山、莆田湄洲島脫穎而出,各獲得3000萬元省級旅遊專項資金使用權。
這是我省首次採用競爭性扶持的方式來分配省級旅遊專項資金。“以往,資金側重平均分配,對急需用錢的旅遊企業不解渴,發揮不出應有的示範效應。”省旅遊局局長朱華説,引入競爭機制後,可讓總量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此次評選,全省共7個重大項目角逐2個名額。“參加評審,像論文答辯一樣,非常緊張。”連城冠豸山申報團隊成員、連城縣旅遊事業局局長林志強説。
根據省旅遊局、省財政廳於今年5月聯合下發的《關於2014年省級旅遊專項資金扶持重大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對申報項目的評審過程分兩個階段:一是項目代表演示講解、現場答辯
和總結陳述;二是評審組評議,就項目的規劃方向、發展前景、資源稟賦等10類42個細目逐項打分。
評委張淩雲,是省旅遊産業發展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北京聯合大學旅遊學院主任、教授。他告訴記者,在所有的評審要點中,“項目建設對加快福建旅遊産業轉型升級,提升旅遊核心競爭力和全要素發展方面的促進作用”和“項目建設與相關産業融合發展情況,對區域旅遊産業集聚,在區域旅遊産業發展方面的引領帶動作用”至關重要。
“連城冠豸山和莆田湄洲島在這兩項上表述到位,發展思路清晰,很有説服力。”張淩雲説。
在開展競爭性扶持重大項目評選之前,我省已修訂《省級旅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新辦法對原有14類項目資金整合清理,最終只設置旅遊品牌宣傳、重點項目、財政貼息、富民建設、企業獎勵等5類項目,且由省級財政預算統一安排旅遊專項資金使用。同時,新辦法還對資金的申報範圍、申報條件及
撥付標準等進行詳細規範。新辦法,使過去的“人分配錢”變為“制度分配錢”。
項目評出來後,如何確保扶持資金落到實處?
據悉,競爭性扶持項目資金將按5:3:2的比例分三期下達。首期資金于項目名單公示後下達;第二期資金于中期考核評價符合要求後下達,考
核不合格的給予1個月整改期,整改合格後撥付當期資金,期滿後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不再撥付;第三期資金于項目建成投用後撥付。對未按規定組織、實施績效評價工作的項目單位,省旅遊局、省財政廳有權終止扶持,追回資金,並取消該單位3年內申請省級旅遊專項資金資格。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