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影響中國經濟的法律事件
- 發佈時間:2014-12-30 01:00:21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制度
1月 中央一號文件《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全面定調2014年及今後一個時期農業農村工作,首提農民承包經營權可抵押擔保。
3月1日 新修《公司法》實施。修改後的《公司法》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
3月1日 《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實施。這是第一部地方性金融法規,民間借貸合法化在中國邁出重要一步。
3月15日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商業欺詐三倍賠償,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
3月15日 最高法《關於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實施。食品、藥品“知假買假”可以獲賠,假一罰十,網路平臺要擔責,明星代言連帶擔責。
4月24日 新《環境保護法》通過。被稱“史上最嚴環保法”,增加了公眾參與、環境監督、公益訴訟等新的制度。新法2015年1月1日實施。
6月 《食品安全法》首次大修。草案重點在加大問責機制、建立對食品安全的全過程管理方面。
7月 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這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指導全國各地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綱領性文件。
7月30日 國務院發佈《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8月25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首度審議。
8月31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預演算法》修正案。這部“規範政府錢袋子”的法律修改後將於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8月31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改後的《安全生産法》。發生重特大事故最高可罰2000萬元,涉事單位主要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産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9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政府資訊公開十大案例。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公佈政府資訊公開典型案例。
10月 中國證監會發佈關於支援深圳資本市場改革創新的15條意見,推動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設立專門的層次。此舉回應了阿里巴巴、京東等海外上市。
10月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擬取消包括集資詐騙罪在內的9個死刑罪名,死刑罪名的數量將減至46個。
11月1日 《行政訴訟法》通過25年來第一次大修。最大亮點是擴大了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
12月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議案。按日計罰、區域聯防聯控、重污染天氣下機動車限行等舉措均入法。
12月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對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專屬立法權事項作進一步細化,明確列舉了十一項“只能制定法律”的具體事項。“稅收基本制度”的列入,被視作貫徹 “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積極舉措。地方政府規章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增加其義務的規範引發各界關注。
12月22日 國務院公佈《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案件
4月26日 廣東省深圳市斯維爾科技有限公司以廣東省教育廳涉嫌行政壟斷,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此案成為反行政壟斷第一案。
6月24日 搜狐公司對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今日頭條)侵犯著作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提起訴訟,北京市海澱區法院受理訴訟。
7月15日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就中國三一重工集團在美國的關聯公司羅爾斯公司訴美國外資投資委員會和奧巴馬總統案作出判決,羅爾斯公司獲勝。
7月15日 深圳市羅湖區法院判處深圳市譽東方投資管理公司兩位主要負責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此案成為P2P被判“非法集資”第一案。
7月28日 國家工商總局對微軟多地辦公場所進行了突擊檢查,並宣佈已對微軟公司涉嫌壟斷行為進行立案調查。調查內容涉及Windows作業系統、Office辦公軟體因相關資訊沒有完全公開而造成相容性、搭售、文件驗證等問題。
8月7日 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維持此前WTO專家組關於中方稀土産品的出口關稅、出口配額措施不符合有關世貿規則和中方加入世貿組織承諾的裁決。
8月20日 國家發改委對12家日本汽車零部件和軸承企業行政處罰決定。合計罰款12.354億元,為中國反壟斷調查以來開出的最高金額罰單。
8月21日 美國高通公司表示,願意就國家發展改革委調查關注問題作出改進,並努力尋求最終解決方案。根據相關處罰規定,高通可能面臨罰款百億。
9月19日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和馬克銳等人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作出判決,葛蘭素史克被判處罰金人民幣30億元,這是迄今為止中國開出的最大罰單,馬克銳等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到三年。
10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就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案二審宣判。持續4年之久的“3Q大戰”終於落下帷幕。
11月14日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佛山照明虛假陳述,向原告900名投資者賠償5931萬元。這是A股近7年最大的股民集體索賠案。
12月9日 21名養殖戶起訴康菲、中海油海上污染損害責任糾紛一案,在天津海事法院正式開庭審理,21位漁民要求賠償1.48億元。
12月20日 廣東省高級法院一審宣判,廣藥王老吉贏得紅罐裝潢包裝權,加多寶公司賠償廣藥王老吉1.5億元費用。
(金國中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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