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市場立法應進行全面評估
- 發佈時間:2014-12-29 09:03:0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甘藏春表示,當前我國資本市場立法不斷完善,但與改革發展的實際需要相比,仍存在許多問題
⊙記者 王寧 ○編輯 長弓
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甘藏春27日在“上證法治論壇”上表示,當前我國資本市場立法不斷完善,制度體系基本形成,但與改革發展的實際需要相比,立法仍存在許多問題。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資本市場立法仍是重點,應當對市場進行全面客觀評估,重點處理好市場中的幾個關係,力求凝聚最大共識。
甘藏春説,在全面改革新形勢下,資本市場發展面臨許多新問題、新挑戰,對法律制度設計也提出了新要求。當前有必要對資本市場立法做一次全面評估,看看是否適應新情況、新形勢,從而發現資本市場的真問題和立法客觀要求,而不是想像出來問題、或者是邏輯推演出來的立法需求。在此基礎上,區分輕重緩急,無論立新法還是改舊法,都要以解決資本市場的實際問題為目的,不以追求理念超前、概念統一、監管大一統或者體系的完整為目標。
其次,要處理好立法與改革、立法與市場、市場與法律相互的關係,既要強調資本市場風險自負通行規則,又要加強對控股行為的有效約束,同時完善資訊披露、投資者教育、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制度,切實強化對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權益的保護。全面深化改革是前提,資本市場立法與資本市場改革相銜接,需適應改革需要,這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的相關要求。資本市場立法要注重客觀規律,劃清政府與市場的界線,激發市場的活力;要充分考慮當前政府監管能力,仲介組織的自律水準和投資者的實際情況,切實做到防好風險,守住底線。
最後,力求凝聚最大共識。資本市場立法要切實做到從中國實際出發,成為不斷形成共識的過程。在立法工作機制上,要進一步做好開門立法,提高相關各方參與立法的程度,體現訴求,回應關切。
甘藏春表示,目前我國資本市場形成了分業監管格局,法律法規也相應進行對接。這種制度環境也是研究推進我國資本市場法律完善的一個重要現實,現在還不能把一切法律都推翻,形成統一的法律,因此,研究中國資本市場立法完善,要充分考慮市場實際,準確認識和把握這些不完善的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