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審計“應付式、走過場”
- 發佈時間:2014-12-26 05:59:34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12月25日,全國審計工作會議開幕。“2014年1月至11月,全國審計近10萬個單位,提交審計報告和資訊18萬多篇,促進增收節支和挽回損失2400多億元,移送違法違紀案件線索2300多件,還協助有關部門查處了一批重特大腐敗案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在會上表示。
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審計工作職能和重要性越發突出。公共資金績效情況、經濟責任審計對反腐的促進作用、重大政策的跟蹤審計力度,甚至是審計機制如何克服“花架子式”問題等,不僅關係到民生關切,也關係到經濟發展品質和效益提升。無疑,對審計工作來説,2015年將進入“大考”狀態。
加強重大政策跟蹤審計
目前,我國經濟正在向形態更高級、分工更複雜、結構更合理的階段演化,增速從高速轉向中高速,發展方式從規模速度型粗放增長轉向品質效率型集約增長。“做好新時期的審計工作,要認識新常態、適應新常態,不斷增強審計工作的主動性和適應性。”劉家義説。
“主動性”體現在2015年的工作部署時,就是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切實發揮審計監督對經濟發展的“助推器”作用。
對此,劉家義表示,2015年對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力度將逐步加大。“要避免面面俱到,重點對涉及面廣、資金量大、落實難度大的水利、鐵路、城市基礎設施、棚戶區改造等方面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他表示,除此之外,還要在民生審計上堅持縱向到底,循著資金流向走,從政策要求、預算安排、資金撥付一直追蹤到項目、到個人,確保群眾真正從中受益。
強化經濟責任審計
2014年,隨著我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的頒布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力度空前加大,責任追究機制和問責機制得到進一步完善。據了解,2014年全國審計領導幹部2萬多人,查出相關領導幹部負有直接責任的問題金額300多億元,有200多人被移送司法、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據了解,在2014年探索的基礎上,2015年的重點將放在提升經濟責任審計品質和規範化水準上。
“要根據不同類別領導幹部的職責許可權,突出審計重點。”劉家義舉例説,對黨政領導幹部,重點監督檢查其承擔的貫徹中央政策措施責任、經濟發展責任、防範化解風險責任、廉政建設責任等;對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領導人員,則重點監督檢查其承擔的經營管理責任、創新和轉型升級責任、風險管控責任等。
另外,全國審計工作會議還強調,要將經濟責任審計與專項審計統籌結合,全面推行黨政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同步審計,提高審計效率。為加強反腐力度,對於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審計工作不僅要查源頭、查原因、查責任、查後果,還要深入研究分析腐敗案件發生的規律,推動建立完善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機制,發揮反腐“利劍”作用。
加快審計資訊化建設
上述內容明確了2015年審計工作要做什麼,為做好這些工作,同步完善和提升審計制度機制至關重要。
“要堅持審計標準法定,法定審計事項必須審深審透、如實報告,嚴格依照法定標準進行處理處罰,否則會在客觀上成為違法違紀違規者的‘保護傘’。要堅決糾正‘應付式、走過場,形式化、花架子式’的審計。”劉家義説。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落實跟蹤審計、經濟責任審計、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等涉及方方面面。會議表示,必須改善知識結構、提高業務能力。對於技術方法上的不適應,2015年將加快以“大數據”為核心的審計資訊化建設,不僅要加大多行業、多部門數據的分類歸集,還要通過加大數據的綜合比對和分析,實現審計從單點審計向多點審計、從離散審計向連續審計的過渡,為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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