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100元不得加收其他費用
- 發佈時間:2014-12-26 04:29:36 來源:西安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王昕) 昨日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我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能力考試費價格日前確定,為每人100元,收費單位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省物價局批准的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能力考試(共一科)收費標準核定為100元/人(含上繳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費用)。除此之外,不得加收其他費用。收費單位應嚴格按規定收費,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和提高收費標準。
物價部門要求相關單位及時到同級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證》,在收費場所公示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和物價、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該收費標準自發文之日起試行,試行期兩年。期滿前3個月根據成本費用及有關政策規定,重新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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