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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駐華大使談遣返賴昌星:確認不判死刑

  • 發佈時間:2014-12-24 17:57: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我們希望中國腐敗分子在加拿大越來越少, 因為我們不希望這樣的人在加拿大。

  ——加拿大駐華大使趙樸

  加拿大一度曾被認為是中國貪官的外逃天堂。但隨著中加雙方在海外緝逃方面的合作越來越緊密,越來越多的犯罪嫌疑人被遣返回國,比較著名的有2011年被遣返的賴昌星,以及剛剛宣判的“高山案”系列案犯。從2008年到現在,加拿大向中國遣返了2472人,其中206人都是中國在追緝的嫌犯。

  日前晨報記者專訪了加拿大駐華大使趙樸,聽大使講述目前加拿大是如何與中國一起,將各種外逃貪官繩之以法。

  2008年至今遣返206名嫌犯

  新聞晨報:在追緝逃亡海外的犯罪嫌疑人方面,大使先生能否介紹一下,中方與加方開展合作的歷史?

  趙樸:首先,我想強調加拿大特別歡迎中國人來加拿大工作、旅遊、學習。加拿大是一個多元化的國家。今年2月,加拿大的簽證政策有所調整,向大部分的中國訪客簽發多次入境簽證,今年中國赴加拿大的旅客人數增加了30%。我希望越來越多的中國人能去加拿大看看。

  我們兩國自2008年起就在司法方面開展了相當好的合作。當時加拿大意識到,中國人在加拿大非法停留以及中國政府向加拿大政府提出遣返要求的案例越來越多,兩國需要進行更好的司法與執法合作。

  最初,我們把重點放在兩國警方之間的合作,在2008年又建立了在司法與執法領域的常規雙邊磋商,旨在加強打擊跨國犯罪和根據兩國法規遣返逃犯。哈珀總理于2009年、2012年和今年11月訪華時也重申了這一舉措的重要性。在警力合作方面,加拿大皇家騎警和中國公安部于2010年簽署了打擊犯罪的合作備忘錄,加拿大的邊境服務署也和中國公安部建立了移民執法的合作,為兩國合作構建了兩大主要渠道。每年加中之間還有工作組的合作,加拿大皇家騎警、邊境署服務和中國公安部藉此探討具體調查案例,並分享雙方好的做法。

  這些合作産生了很好的成果,從2008年到現在,加拿大向中國遣返了2472人,其中206人都是中國在追緝的刑事通緝犯。

  收到中國不同部門遣返請求

  新聞晨報:在追逃海外涉嫌貪腐的人員方面,聽聞在今年,APEC 成員國達成了一系列互相協助的共識。加拿大在該系列協議中有怎樣的承諾?

  趙樸:在今年APEC上,各經濟體領導人通過了北京反腐敗宣言。APEC組織早在2004年峰會時就開始進行反腐合作。加拿大非常贊成這個宣言的通過,因為我們認為腐敗行為會有損民眾對政府的信心,會削弱法制,同時還會增加外資投資環境的不確定性以及財務和聲譽的成本,從而打擊外資投資信心。另外,腐敗會導致本來可以加強公共服務的公共資源被挪為他用,所有的民眾都會因為腐敗的行為受損。

  總而言之,我們對加中兩國在今年取得的合作進展是感到滿意的。現在我們雙方的警方有更好的合作,我們希望有關非法資産的返還和分享的協議在明年能很快簽署和實施。我們也會努力保障兩國合作的高效實施。接下來還有不少工作要做,比如説資訊的更有效整合。現在我們可能會收到來自中國不同部門機構的遣返請求,有的來自公安部門,有的來自監察部門,加拿大希望有好的機制來進行應對。

  加拿大僅保留程式費用

  新聞晨報:您剛剛提到,中加即將簽署追贓協議,這是個重大進展,目前情況如何?

  趙樸:今年我們兩國已經完成了關於收繳非法資産的返還和分享的新協議的談判,現在正在最終確定英、法、中文三種語言的文本,我們希望明年能簽署這一協定。該協議基於此前兩國關於刑事罪案調查的合作,將是相關執行上的準則,明確了犯罪資産被收繳後如何返還中國。

  該協議具體如何發揮作用呢?比如説協議簽署的兩國中,其中一國的法庭裁決對方國家潛逃而來的犯罪分子所得為非法並予以沒收,該國可以把非法所得返還對方國家或者和對方國家進行分享。這一協議對犯罪分子很有威懾力,因為他們考慮潛逃加拿大時就要三思,不僅他們本人可能被遣返,他們的非法資産也可能被送回中國。

  新聞晨報:新協議中,若中國的贓款能夠追回,貴國將獲得怎樣的利益回饋?

  趙樸:這個程式首先需要有一家中國的法院裁決,中國法官根據翔實的資料和充分的證據來裁定嫌犯通過什麼樣的非法活動獲得了多少非法資産。然後中方會把這些資料和證據交給加方,加拿大的皇家騎警會研究這些證據,如果這些證據能滿足相關要求,就會將他們提交給加拿大法律系統。法官會審查收繳的請求,如果所提供的證據能滿足加拿大法律法規的要求,就可以裁決資産的返還。

  當中肯定有一些挑戰,首先要有明確的法院裁決,確認嫌犯的非法行為以及貪污腐敗的明確情況。接下來要確定資産去了哪,這需要雙方警方緊密的合作和調查。因為加拿大首先要確定資産去了哪,根據我們的經驗,這些人可能會用各種方式隱蔽資産,可能買了房子或存在他人名下,警方需要仔細調查。加拿大無意保留外來逃犯的非法資産,希望能夠將這些資産的大部分進行返還。協議裏説到的“分享”,是指加拿大將僅保留非法資産的一部分用以支付案件在加拿大産生的法律費用,非法資産的其餘部分將返還給中國。

  這個協定當然是雙向對等的。

  賴昌星案提高了合作效率

  新聞晨報:眾所週知,在2011年,中國逃亡加拿大的賴昌星被遣返回國。能否詳細介紹一下,在遣返賴昌星的過程中,貴國與中國開展怎樣的合作?最後達成了怎樣的共識才作出了遣返的決定?

  趙樸:當然,賴昌星的案例很有名,他是在2011年7月被遣返回中國的。這個案例幫助我們兩國意識到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程式來處理這類案件。當時加拿大根據本國法律,同時在中國政府提供一定保證的基礎上,將賴昌星遣返到中國。也根據中國對加拿大作出的這些保證,駐華使館的加拿大外交官旁聽了中國法庭于2012年對賴昌星的審理以及于2012年4月在廈門對他作出的判決。

  賴昌星一案也是加中兩國的一個學習過程,雙方警力部門通過該案了解對方在法律上的要求,中國警方了解了加拿大在執法當中對證據要求的標準,以及加拿大法律實施的具體方式。我們首先要求中國法院出具裁定或文書,説明他為何受到通緝,被指控罪行的性質是怎樣的。在加拿大,每個人都有權受到法律程式的保護。當然在這個案件中,賴昌星本人用盡所有法律法規的渠道,盡可能推遲被遣返中國的時間。

  此外,加拿大是沒有死刑的,所以要求中國確認,賴昌星如果回到中國被起訴將不受到死刑處決。雙方在這一點上達成了共識,這也是加拿大非常看重的。因為加拿大是一個沒有死刑的國家,如果我們遣返的人最後被處死的話,加拿大民眾肯定會有很大的反應。中國也保證了加拿大外交官能旁聽審判和判決。加拿大對這次合作非常滿意。

  遣返賴昌星的確花了太長的時間,但我認為這個案子對雙方來説都是有益的鍛鍊,從那時起雙方的合作效率得到提高,之後3年我們向中國遣返了大量逃犯。

  我希望我們的合作發出明確的訊息,加拿大不歡迎逃犯和腐敗分子,如果他們在加拿大被發現,將會被加拿大遣返。

  新聞晨報:另外一起著名的案件就是今年剛剛審判的高山案。高山及其團夥在近年來陸續被遣返回國或者回國自首。能否詳細介紹一下,在促成高山等人歸國的過程中,貴國進行了怎麼樣的努力,與中方開展了怎樣的合作?

  趙樸:由於我國在隱私資訊方面的法律,我不能透露個案細節,我要重申的是,加拿大極度重視涉及國家安全、有組織犯罪、反人類罪行和其他刑事犯罪的遣返,也希望遣返那些未獲批難民身份請求和其他違反移民法規的人。當然,所有的遣返工作應該依法進行。

  未歸案逃犯會調查後行動

  新聞晨報:對於中國“紅色通緝令”上的貪官,身在貴國但暫未歸案的,貴國將採取怎麼樣的行動?

  趙樸:據我所知,紅色通緝令是國際刑警組織要求各國警方提供通緝犯的關鍵涉案資訊的要求或通知。加拿大的聯絡點是加拿大皇家騎警設在渥太華的國際刑警辦公室,其他國家如果想在加拿大進行此類調查,應通過該辦公室,聯繫加拿大皇家騎警採取行動。

  加中兩國警力部門已有緊密合作,如果中方能提供明確的法律證據,加拿大調查後會採取行動。

  新聞晨報:比如原中國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之子程慕陽,根據公開資料顯示,程幕陽于2000年9月4日經由香港逃往加拿大。此人目前位於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緝令”上,貴國是否有對程幕陽採取何種行動?

  趙樸:關於這個案子我沒有詳細資訊提供,如果是通過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的形式請求加拿大合作的話,兩國警方會根據既定程式處理。

  新聞晨報:最後大使先生還有什麼想説的嗎?

  趙樸(用中文):我們希望中國腐敗分子在加拿大越來越少,因為我們不希望這樣的人在加拿大。最近我們的合作很好,有著很好的基礎,希望擴大合作,也希望新協議明年能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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