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24日電(楊曦)審計署今日發佈2014年第23號公告,通報審計署移送至2014年11月已辦結40起經濟案件和事項處理情況。
其中,審計發現,2001年至2007年,太原市華龍工礦設備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劉龍祥涉嫌通過編造虛假購銷合同、會計報表等手段,騙取中國銀行信貸資金6900多萬元。2011年1月,審計署將此案件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組織查處。2014年8月,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以騙取貸款罪判處劉龍祥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並處罰金15萬元。此前劉龍祥已退繳贓款3927.5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