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保護不動産合法權益 短期利空二手房市場
- 發佈時間:2014-12-23 08:48:2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證券時報記者 張達
《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的公佈,標誌著我國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正式建立。業內專家指出,不動産統一登記覆蓋面廣,並不局限于房地産,目的不為調控房價,不為開徵房地産稅,更不是反腐利器,而是為建立統一登記制度,保護不動産的合法權益。此外,對於推進房地産長效機制的建設有利。
保護不動産合法權益
中國土地礦産法律事務中心法律處處長蔡衛華認為,統一不動産登記除了遵循不動産的自然規律和國際通行做法之外,主要目的是為了克服現行不動産分散登記的弊端,是為了保護不動産權利人合法財産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準,保證交易安全,尤其是方便企業、方便群眾。
在亞太城市房地産研究院院長謝逸楓看來,《暫行條例》真正的目的不是調控房價,也不是為開徵房地産稅,更不是成為反腐利器,而是保護不動産交易安全,方便交易;保護私人産權與各類財産安全;完善《物權法》,政府職能與行政精減;建立城鄉統一不動産登記制度。此外,有利於推進房地産長效調控機制的建設,有利於住房資訊聯網,完善房地産稅費體系;為房地産市場變化與供求波動及監管提供數據支撐、完善不動産的基礎數據;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改革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為城鎮化和戶籍制度改革掃清制度障礙。
與反腐並無直接關係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孫憲忠指出,指望利用不動産登記的公開性來實現“陽光立法”的功能、達到限制甚至懲治官員腐敗的要求,是難以得到支援的,“以人查房”和“以房查人”的話題是一種誤解。
“不動産登記立法屬於財産立法,不論官員還是民眾,其不動産財産都要納入登記,但是陽光立法只能針對官員,不能針對一般民眾。不能把不動産登記納入到‘陽光立法’的範疇之內。” 孫憲忠説,如果一個官員涉及腐敗,那麼國家司法力量不論是“以人查房”還是“以房查人”,依據陽光立法都是暢通無阻的。所以,關於預防腐敗懲治腐敗的陽光立法,不會因為不動産登記立法沒有規定相關官員的條款而受到任何的妨害。
謝逸楓也認為,《暫行條例》與反腐沒直接關係,很難成為反腐利器,其心理預期的作用大於實際效果。
短期或利空二手房市場
中國房地産業協會名譽副會長朱中一指出,《暫行條例》中所指不動産覆蓋面很廣,不局限于房地産,但從房地産角度看,不動産登記為全國住房資訊聯網做準備,是制定房地産相關政策的最基礎性工作,如房地産稅的立法及住房發展規劃的制定等。對於房地産市場,條例的公佈對政策預期有影響,對盤活市場存量有好處。
“不動産登記本身並不是房地産調控,目的也並非反腐,但這一政策是房地産調控從之前的交易環節調控轉變到存量環節調控的重要標誌性事件,對市場的影響將非常大。只有不動産統一登記後,房産稅才可能全面落地。”中原地産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説,雖然樓市已經有一年時間消化該政策預期,但是對於部分高端住宅來説依然是利空,預計隨著不動産登記的加速實施,大戶型二手房供應將繼續增加。
亞豪機構市場總監郭毅也認為,從短期來看,條例的公佈會對二手房市場産生一定衝擊,特別是多部門資訊聯網將會導致出現新一輪的投資客集中拋售房産,高端二手房供應量有望增加,對於平抑二手房市場價格起到積極作用。長期來看,條例實施後,不動産確權及全國聯網,完善以往缺失的不動産基礎數據,將有利於重新梳理土地制度和房地産稅費體系,為加快房地産稅的立法進程打通技術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