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房地産稅立法短時間不會出臺
- 發佈時間:2014-12-20 08:25: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黃樺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房地産稅立法短時間不會出臺
稅制本身各個要素的設計存在爭議的地方很多,需要有一定的依據進行界定
■本報見習記者 蘇詩鈺
“房地産稅的規範爭議較大,將房産稅與房地産稅分開還是合在一起徵收,國家目前沒有明確規範。從我國最高法律來看,現在的房産、地産不完全歸屬房産所有人,因為房産與土地聯繫在一起,房地産稅的開徵需要法律依據。房地産稅立法出臺受多種因素制約,短時間不會馬上出臺。”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黃樺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房地産稅與房産稅是兩個概念,前者是指有關房地産的稅收,包括開發、流通、保有環節,而房産稅僅是前者中的一個稅種。房地産稅將直接以房地産為徵稅對象的稅種共 6 種,大致包括房産稅、城市房地産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和契稅。其中,房産稅以房屋為徵稅對象。
房産稅的試點改革已在一些城市展開。2011年1月份,上海、重慶開始房産稅試點改革,2013年5月份,房産稅試點擴容被證實,將增加房産稅改革試點城市,有關專家稱改革將直指一、二線高房價城市。
有關消息稱今年8月份公開徵求意見的《不動産登記條例》將於明年3月1日實施。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教授、行業稅收政策與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孔淑紅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不動産登記條例》的實施對房地産稅立法的出臺有一定的推動作用。但房産登記是一個所有權的認定,主要起到保護合理財産,確定財産權的作用。
“徵收房地産稅,要有一個比較明確的依據。”黃樺表示,“房産的登記是房地産稅立法出臺的基礎,可以確定房屋的歸屬權,在這個基礎上徵收房地産稅。但房産的登記需要各個城市形成聯網,是一個較大的工程量,還有很多具體工作,房地産稅立法的出臺不是一紙空文,要具有可操作性,前期的鋪墊工作十分重要。”
黃樺表示,就居民性住房而言,居民購買房屋表現上沒有徵收房地産稅,但房地産企業開發房産的過程中交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都在房價當中。居民實際上在前期已經徵了稅,到後續環節是否應該徵稅,爭議很大。其次,稅制的設計非常重要,稅制裏的許多因素需要十分準確界定。我國目前的土地不歸屬於個人或者單位,房屋有所有權,土地有使用權,兩者放在一起,法律上沒有明確界定,無法徵稅。同時,在房産登記比較完善的基礎上,房地産稅的開徵也非常困難。是按照每人平均居住面積開徵還是按照房屋本身價值超過一定標準徵收房地産稅,需要法律明確規範。
黃樺告訴記者,稅制本身各個要素的設計存在爭議的地方很多,需要有一定的依據進行界定。既然是房地産稅立法,可操作性要強。如果房地産稅開徵,稅務部門是向各家徵收還是從源頭落腳都有待考證。目前,國家對個人所得稅從單位發放的薪資裏收取,採取從源頭代收代繳,但個人家庭住房,徵收房地産稅無法控制源頭,不能代收代繳。如果到府徵收房地産稅,稅務部門需要耗費巨大的人力物力。一系列的問題,都有待政府部門規劃,只有當這些基本問題解決,房地産稅立法的出臺才有理可依,利民利國。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告訴記者,十八屆三種全會明確指出,加快推進房地産稅立法實施,我國目前房産稅方面只有《房産稅暫行條例》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條例》。未來房地産稅立法的設立,要既包括房産稅又包括地産稅,具體出臺時間還要看立法程式。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