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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拿什麼化解你,我的春運囤票困境?

  • 發佈時間:2014-12-20 07:15:00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從12月7日開始,為搶兩張春節回哈爾濱的車票,上海季先生夫妻十多天來,已經囤積了從2月4日至15日共21張回家的車票,但這些對他們來説還不是最佳選擇。(東方網 12月19日)

  在“火車票預售期變成60日”以及“提前15天退票不收取退票費”新規則下,上述上海夫妻“囤積了21張回家的車票”的春運搶票攻略,儘管顯得有些“奇葩”,但顯然又是一種無奈。因為按照這一火車售票新規,提前60天搶購到的火車票,事實上可以在45天期限內享受“不收退票費”待遇,也即,能無退票成本地“囤票”;與此同時,由於現行實名制火車票“僅針對同一天同一車次,使用同一身份證號訂票的旅客有所約束,而對不同天同一車次或同一天不同車次,使用同一身份證號訂票的旅客沒有限制”,上述夫妻每天囤積兩張火車票的做法,也並不違反火車票實名制規則。

  當然,這種囤票行為並不值得鼓勵。一旦大家都重復囤票,在“春運鐵路運力不變”情況下,勢必會成倍放大春運火車票的購票難度,買火車票所投入的時間和精力成本必然增加。勢必將此前“20天的春運購票難”直接擴展提前為“60天的購票難”、“短痛”變“長痛”。

  如何化解這種“利用規則”的“囤票”行為?直觀來看,首先無疑還是要進一步改進完善現行火車票售票規則、儘快堵住其中存在的漏洞。比如,在堅持“火車票預售期60天”的情況下,一方面,應考慮對春運期間“不同天同一車次”的實名制購票做出明確的限制,如在5天或10天等期限內同一身份證不得重復購買“不同天同一車次”的火車票;另一方面,為配合預售期的大幅延長,還可以借鑒民航的做法,考慮出售限制退票改簽的打折火車票,如提前60天預售的非春運高峰時段火車票打七折、50天八折、40天九折,若退票則取消打折,並收取高比例的退票費。這樣一來,既能提高囤票成本、減少盲目重復購票,也能吸引部分旅客錯峰出行。

  當然,囿于“運力不足、一票難求”以及“流動人口龐大”的基本現實國情,僅靠完善火車票購票規則,從長遠來看,仍遠不是根本有效化解春運“囤票”困境的根本出路,而根本出路只能是老生常談的,一方面,通過鐵路體制改革,不斷提高鐵路的運力和效率,增加春運鐵路運輸的供給能力;另一方面,通過全面系統化的社會改革,不斷縮小彌合城鄉、地區之間的巨大發展差距,徹底改變年復一年數以億計人口不得不“候鳥”般反覆遷徙、無法在異地自由安家、棲居的命運。

  (張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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