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土地産權制度改革促進農民增收
- 發佈時間:2014-12-20 03:31:39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從2008年下半年開始,山東省棗莊市在全國率先開展了以“還權賦能”為核心的“三位一體”的農村土地使用産權改革,推進農村産權確權和流轉、發展農村産權交易市場、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農地金融等,很大程度上改變了農村地區土地、資本和勞動力等要素的配置方式,促進了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
一是土地流轉助農增收。棗莊市每人平均耕地僅0.71畝,人多地少是典型特徵。自開展農村土地産權制度改革以來,全市土地流轉面積達80.5萬畝,流轉比例達29.18%。從調查情況看,參與土地流轉農戶的工資性收入比未參與農戶平均高約8586元。此項改革在增加農戶財産性收入方面也産生了一定的影響,參與土地流轉農戶的土地租金收入比未參與農戶高約6.21%。
二是專業合作社制度優勢初顯。棗莊市引導農戶成立專業合作社,社員在合作社內部可以分享生産技術、資訊以及生産成本和銷售價格等方面的優勢,有利於增加效益。調查顯示,加入專業合作社農戶的農業收入高出未入社農戶約17.6%。
三是土地合作社活化農村土地資本。棗莊市允許農民土地使用産權證入股土地合作社,通過土地股份合作,農戶享受到土地租金收入和分紅,部分農戶還能夠成為土地合作社的雇工,獲得穩定的工資性收入。而且,土地合作社集中農戶土地使用産權證形成土地抵押的規模效應,有利於緩解其信貸約束,擴大經營規模和投資水準,提高經營收入。截至2014年7月,成立農民土地合作社1563家,參加土地合作社農戶6.38萬戶。調研顯示,參加土地合作社的農戶和未參加土地合作社的農戶在農業工資性收入方面存在明顯差異,前者的家庭平均農業工資性收入為2439元,而後者的家庭平均農業工資性收入僅為231元。此外,土地合作社社員的財産性收入也略高於非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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