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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妄為”者面臨法律嚴懲

  • 發佈時間:2014-12-16 06:34:20  來源:西安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明明沒有取得駕駛執照,卻“任性”的駕車上路,不慎肇事致人重傷並不幸死亡後,更膽大妄為的動起了“找人頂包”歪腦筋。最終,這場“狸貓換太子”的鬧劇,在保險公司和公安部門的及時介入下盡數穿幫。等待嫌疑人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4.4事故”致人死亡

  2014年4月4日上午11時16分,某保險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接到張某電話報案,稱當日在10時55分左右,其駕駛該保險公司承保標的車輛在西安市某路段行駛不慎撞到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一名男子受傷,標的車輛車頭部位受損,並已報交警處理。保險公司後續跟蹤案件,核實事故中受傷男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接到報案後,涉案保險公司立即啟動理賠程式,派員前往事故現場進行查勘。隨後,涉案保險公司依據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關於事故責任劃分內容,對標的車輛損失以及人員傷亡損失進行核定,由於三責人員死亡尚未進入理算程式,初步核定本次事故損失金額約為180950元。

  “頂包”真相浮出水面

  2014年5月19日,正值案件理賠核算期間,涉案保險公司接到了一宗舉報電話——舉報人稱,2014年4月4日發生在西安市某路段的交通事故中事故車輛(即該保險公司承保標的車輛)實際駕駛人員是屈某,且此人無駕駛證,希望該保險公司儘快介入調查。涉案保險公司對此高度重視,立即與管轄公安交警部門取得聯繫,並與公安交警部門和公安經偵部門聯手調查。最終,真相水落石出。原來實際駕駛員屈某因無照駕駛發生交通事故,肇事後逃逸,擔心自己將承擔嚴重法律後果,便找張某替代,妄圖調換駕駛員。隨後,屈某被公安機關因涉嫌肇事逃逸刑事拘留,張某因涉嫌包庇被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中。

  案件點評

  該案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後妄想通過更換駕駛員騙取賠款的保險欺詐案件,性質非常惡劣。案件主要涉及以下四個要點:

  1.本案中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逃逸,更換駕駛員的行為屬於典型的保險欺詐行為。其意圖通過調換駕駛員,以符合保險理賠要求,從而達到非法佔有保險理賠款的目的,騙保目的明確。

  2.行為人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和調換駕駛員行為,分別違反了我國刑法關於交通肇事罪和保險詐騙罪的規定,社會危害嚴重,違反刑法規定,應當受到處罰。

  3.俗話説:紙包不住火。行為人試圖交通肇事逃逸,更換駕駛員來逃避法律責任,並編造虛假保險事故原因獲得賠款,這種自欺欺人的做法,最終讓自己付出了沉痛的代價。這場悲劇詮釋了遵紀守法的深刻意義,值得每個人深思。

  4.本案偵破得益於公安交警部門反應迅速,在發現相關可疑線索後,及時展開偵查,並聯手經偵部門同時出擊,使案件得以快速偵破;同時,涉案保險公司積極協助,取得明顯成效。

  相關連結:案件涉及法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以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的,保險人對其虛報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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