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國家級經濟開發區“動”起來
- 發佈時間:2014-12-15 22:29:30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商務部外國投資管理司副司長邱麗新在解讀《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時表示,對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將加快進行動態管理。
研究人士表示,退出機制是對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方式的轉型升級,表明國家正在加強對開發區的事中事後監管,推動開發區轉型升級。不過,要達到預期效果,更重要的是後期制度設計以及相關配套措施的完善。
打破“保險箱”
“應該對他們有一個退出機制。”12月10日,商務部外國投資管理司副司長邱麗新在中國政府網接受訪談時表示,對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將加快進行動態管理。
實際上,在日前發佈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中,要明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在新形勢下的發展定位,將採取探索動態管理的舉措,進一步強化約束和倒逼機制,細化監督評估工作
從1984年9月25日國務院批准建立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來,目前全國的開發區總數是218家。邱麗新表示,今年前三季度,根據當時已有的215家開發區來統計,GDP佔全國的13.4%,第二産業佔到全國的22.6%,財政收入佔到全國的10.2%,稅收收入佔到10%,進出口占到全國20%的水準,對於促進國家經濟發展起到很大的作用。
但是,走過“而立之年”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正在經歷一系列“中年危機”。
國家發改委投資研究所戰略研究室主任、研究員羅松山在接受國際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當前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存在兩大最為明顯的問題:一是數量膨脹過快,龐大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規模,加上有力的頂層設計和監管,帶來重復建設、無序競爭、資源浪費等諸多問題;二是發展方式粗放,包括土地利用、招商項目的標準、優惠政策等,粗放的發展方式已經付出了沉重代價。
“建立動態管理,才能保住經開區的金字招牌。”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員白明表示,隨著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越批越多,降低的不僅是含金量,更會降低開發區的創新能力等,導致規模效益遞減,打破“保險箱”才能激活市場創新活力。
需要什麼樣的進退
“不進則退,動態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了對開發區的事中事後監管。”白明表示,此舉意義甚大:一是可以讓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光環”惠及更多省級開發區,政策效益大;二是不僅鼓勵開發區同自己比,而且跟其他開發區比,同時考慮自身獨特定位,可以引導開發區避免惡性競爭,建立了開發區自我激勵機制,提高市場配置資源效率。
實際上,動態管理是雙向的,既有正面激勵也有負面處罰,正面激勵即為升級,負面處罰則包括警告、通報、限期整改、退出等。不過,什麼樣的開發區將會面臨退出?什麼樣的開發區可以升級?
“逐步做到既有升級也有退出的動態管理。”《意見》指出,經濟綜合實力強、産業特色明顯、發展品質高等符合條件的省級開發區,可以升級為國家級經開區;對於土地等資源利用效率低、環保不達標、發展長期滯後的國家級經開區,將予以警告、通報、限期整改、退出等處罰。
邱麗新表示,國家級開發區如果在未來發展中長期滯後或者出現重大環保問題,以及其他一些問題,將會面臨退出;對一些做得好的省級開發區,有條件的,特別是發展水準比較高、特色明顯、已經達到國家級開發區水準的要升級。
動態管理制度的成敗關鍵在於制度設計。白明表示,動態管理只是一個理念,後續的制度設計中需要更加科學,比如既要考慮産出,也要考慮投入;既要考慮經濟效益,也要考慮環保、社會等綜合效益;既要考慮總體效益,也要考慮區位等獨特因素。
不過,也有分析人士指出,僅建立動態管理制度,並不足以實現必要的激勵,還需要出臺其他的針對性措施,才能達到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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