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頻頻“失聯”監管不能缺位
- 發佈時間:2014-12-15 02:31:09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談股論市
上市公司高管長時間“失聯”,一來造成公司內部人心惶惶,二來連帶公司業績和股價面臨劇烈波動的威脅。更為重要的是,會引發市場對該高管及所在公司前途未卜的擔憂甚至恐慌情緒。這已經涉及上市公司資訊披露、高管履責等諸多問題。
自從宣佈轉型大數據後,曾經的“餐飲第一股”湘鄂情就一直“惡疾”纏身。一進入12月,董事長孟凱出國未歸的消息不脛而走,已改名為中科雲網的“廚子”又陷入了新的發展危機。
據媒體報道,孟凱已經兩個月出國未歸。儘管中科雲網負責人也承認了這一事實,然而又辯解説此前簽訂的合同仍在繼續執行,意思是這一事件對公司沒有造成任何影響。但不可否認的另一個現實是,中科雲網公司歷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共有42位,其中29位已離職。曾經的“國內餐飲第一股”儼然已經變成了股市“高管離職第一股”。孟凱突然出國,難免不會引發諸多猜想。
一家上司公司高管突然間長時間“失聯”,必定會給所在公司的業績、股價帶來重大影響,進而波及廣大投資者的切身利益。公司高管在公司面臨轉型危機的關鍵時刻,似乎以突然與外界失去聯繫,來作為規避某種風險的手段,市場的激烈反應也就在情理之中。
上市公司高管長時間“失聯”,一來造成公司內部人心惶惶,二來連帶公司業績和股價面臨劇烈波動的威脅。更為重要的是,會引發市場對該高管及所在公司前途未卜的擔憂甚至恐慌情緒。這已經涉及上市公司資訊披露、高管履責等諸多問題。《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四章第三十條規定,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産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説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産生的影響。資訊披露方式為臨時報告。而第五章第三十八條則白紙黑字地寫明: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勤勉盡責,關注資訊披露文件的編制情況,保證定期報告、臨時報告在規定期限內披露,配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資訊披露義務人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作為公司的創始人、同時又承擔董事長和CEO職責的孟凱,長時間與公司日常運作脫節,已經給公司和投資者帶來了明顯的負面影響,他們難道不清楚自身應負的這一資訊披露義務?而作為監管部門的證監會,為何又對這一坊間傳聞已久、上市公司卻不按規定披露相關資訊的亂象,遲遲不採取必要的行動?
上市高管想“失聯”就不見蹤影。按照規定,監事應當對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資訊披露職責的行為進行監督,然而,這一內部自律防線沒有起到任何作用。而《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六章同樣有明確章程,中國證監會可以採取包括出具警示函、將其違法違規、不履行公開承諾等情況記入誠信檔案並公佈,以及依法可以採取的其他監管措施。對於目前還不知所蹤的孟凱,證監會又該運用什麼樣的法律賦予許可權,對其進行追責,從而嚴明法規,也避免讓廣大投資者一再在類似事件中,充當無辜的羔羊?
□畢舸(財經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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