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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軍:社會責任已經脫離了“野生狀態”

  • 發佈時間:2014-12-12 23:21: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北京12月12日電“我們按時發工資了,按時交社保了,這不是社會責任,這是法定責任。”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書記、黨組成員郭軍説。

  上述觀點,是郭軍在第十屆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論壇的現場演講中所提到的。

  他認為,社會責任的意義是,法律沒有要求企業必須做,而企業自願去做的事。但是,在過去十年,這個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

  社會責任到底是什麼?有人説捐贈就是社會責任,但是捐10個億也不能算是社會責任。對社會責任的外延和內涵的問題,還是需要深入的來看。社會責任在善待勞工的前提下,還有保護環境,反對商業賄賂,對消費者的負責,力所能及地關心從事公益事業等等。

  他指出,十年前,也許有些問題企業不懂,但十年後,有些企業是不想懂。有觀點説,企業只要盈利了,就具備社會責任了。那如果説的極端一點,製造冰毒的也盈利,但這叫社會責任嗎?所以關於社會責任的問題,法與情、道德與法治,這一點需要我們進行關注。

  郭軍表示,現在的勞工關係不是昨天的勞資關係,應該更關注員工的人格尊嚴和生存發展需求。從這個角度來講,企業不僅僅是要研究怎麼在法律底線的基礎上做的更好,更要勇於承擔社會責任。

  “在十年的過程中,我們看到中國的發展已經有了質的變化。從勞動密集型向品質密集型轉變,從數量型到品質型”,郭軍認為,這種轉變已經推動企業更多的關注員工的感受,更多的依賴員工的創造能力。所以推動企業社會責任有了越來越好的社會管理。

  他強調,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已經從野生狀態進入了有法可依的狀態,並且渴望邁入和諧的境界,但任重道遠。期待下一個十年,勞資雙方能夠創造全新的勞資關係,在市場背景下全新的勞資調整機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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