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並軌
- 發佈時間:2014-12-12 22:29:31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今後,江西省居民養老保險不再區分城鄉。根據日前出臺的《江西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原來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城居保)並軌實施,在全省範圍內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記者從江西省財政廳了解到,新農保和城居保並軌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檔次、財政補助標準和養老金待遇水準全部統一,農民和城鎮居民共同享受國家養老,不再看身份。個人繳費在新農保、城居保原來分別設置的每年繳費5個檔次和10個檔次的基礎上,統一歸併為100元至2000元12個檔次,增設了1500元、2000元兩個檔次。各縣(市、區)還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這既賦予了城鄉居民平等的選擇權,也為有繳費意願和能力的居民提供了更多繳費選擇。
為鼓勵城鄉參保居民多繳費、長繳費,江西省對參保繳費給予政府補貼,繳費100元補貼30元;繳費200元至400元的,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在30元基礎上分別多補貼5元;對繳費500元的,補貼標準為60元;對600元及以上檔次的,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政府補貼在60元基礎上增加5元,最多補貼95元。為鼓勵多繳多得,個人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每月增發2%的基礎養老金,增發金額將隨同國家基礎養老金標準的調整水漲船高。城鄉重度殘疾人由政府代繳每人每年100元的養老保險費。
為防範虛報冒領養老金現象,建立待遇激勵約束機制,《實施辦法》規定,縣(市、區)人民政府可結合本地實際探索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所需資金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支出。
與此同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集體補助及其他來源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專項用於參保人的養老金支出,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家規定計息。
江西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可以進行養老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已經按規定領取養老金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係都不轉移。
記者了解到,兩項制度的合併不影響當前的新農保和城居保參保人群,他們將統一併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截至2014年10月,全省參加新農保和城居保的總人數已達1771.5萬人,參保率94%,其中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的城鄉老年居民有428.2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