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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4層在建樓盤"長"出新房 公共空間豈能成"私家領地"

  • 發佈時間:2014-12-12 16:13:42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深圳12月12日電(記者趙瑞希、馮璐)位於深圳灣的一在建樓盤恒裕濱城花園在國土局驗收後,加蓋2層,將原來規劃的24層建築變為26層。頂層業主將樓頂美觀“架子”改建成錯落有致的房間,公共空間竟變成“私家領地”。

  按有關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但事實上,北京人濟山莊“空中別墅”、深圳市美加花園“空中廟宇”……公共空間違建屢見不鮮,並非個別現象。公共空間違建為何難止?記者進行了調查。

  樓盤驗收後加建 查違部門三次執法進行局部拆除

  記者走訪恒裕濱城花園看到,該樓盤地共有4棟24層住宅樓,已進入室內裝修階段的樓體外卻均罩有綠色網狀物,並且每棟樓樓頂上均有明顯凸起的幾間在建房。

  對於頂層在建房的性質,恒裕濱城售樓中心工作人員稱是24層頂樓複式的一部分。然而,記者向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第二直屬管理局核實發現,根據規劃,24層並非複式結構。

  深圳市規劃土地監察支隊相關負責人説,恒裕濱城花園今年9月1日完成規劃驗收,9月初本應進入室內裝修階段的該項目卻開始搭網加建。南山規劃土地監察大隊此前已正式立案查處,並於9月23日下發《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及《協助調查通知書》,並分別向水務和供電部門發出停止供水、供電通知書。自10月起,查違部門已先後3次開展執法行動,對部分加建進行了局部拆除。

  業主私自將樓頂美觀“架子”改建成房間

  恒裕集團行銷總監吳剛對記者説,為了“建築美感”,恒裕濱城花園在報建之初,就設計了屋頂上有凸起1至2層的架子,並且這一設計也得到了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的認可。在規土部門進行規劃驗收時,屋頂上的架子就已經存在,並非驗收後加建。

  然而,目前這些架子卻砌上了墻,並與24層打通,成為頂層業主自家的房間。對此,吳剛的解釋是:“這是頂層業主自己改的。”

  一個尚未交付的在建工程,業主如何自行改建屋頂設施?恒裕濱城花園4棟24層的住宅,每棟每層三戶,1至23層的房屋為精裝房,目前正在進行室內裝修,將於2015年6月交樓。但唯獨頂樓24層的12間房屋為毛坯房,早在今年8月就已經交房給業主。

  查違部門自10月起,已前後3次對屋頂改建進行拆除作業,但違法改建卻始終在悄悄進行。由於業主尚未入住,記者並未聯繫上頂層業主,無法對開發商的説法進行核實。

  共有空間怎能變成“私人管理”

  2007年出臺的《物權法》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2009年10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屋頂屬於建築物的基本結構,應當認定為業主共有部分。

  這意味著,歸全體業主共有的屋頂空間,不論是開發商也好、還是頂層業主也好,都無權將公共空間變為“私家領地”。

  事實上,樓頂違法加建的現象並不鮮見。一位查違執法人員告訴記者,實際上新建小區普遍存在“頂層送天臺面積”這種銷售手段,雖然不會白字黑字地寫進購房合同,但這已是開發商與頂層業主之間心照不宣的默契。

  深圳市規劃土地監察支隊相關負責人説,《深圳經濟特區規劃土地監察條例》規定,“對涉及規劃違法行為或者土地違法行為的房地産,規劃土地監察機構可以作出決定,限制其初始登記或者轉移、抵押登記。”查違執法部門將加強對屋頂違法加建、改建的監督和查處,若開發商和業主執意改建,將凍結房屋産權,限制産權登記和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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