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荒山荒地發展光伏
- 發佈時間:2014-12-10 15:00:00 來源:中國環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周雁淩 季英德報道 山東省政府日前下發《關於貫徹落實國發〔2013〕24號文件促進光伏産業健康發展的意見》,提出到2015年年底,全省光伏電池片、組件産量達到300萬千瓦以上,培育3~5家實力雄厚、在國內外有較強競爭力的骨幹生産製造企業。並推進産業升級和技術進步,構建服務支撐體系,不斷完善電網接入和並網運作服務。
據了解,山東省充分發揮本省電網接入和市場消納優勢,利用荒山荒地、鹽鹼地、灘塗、水面等未利用地及採礦廢棄地,探索靈活的土地供應方式,推進各種類型的光伏電站建設。在有條件的地區開發建設風光互補等多能互補電站。計劃到2015年年底,全省建成光伏電站裝機60萬千瓦。
鼓勵各類電力用戶按照“自發自用,余量上網,電網調節”的方式建設分佈式光伏發電系統。開展以新能源智慧微電網技術為支撐的分佈式光伏發電示範項目建設。
據介紹,山東省嚴格按照産業規劃佈局光伏製造項目,控制新上單純擴大産能的多晶硅、光伏電池及組件項目。新上光伏製造項目應滿足單晶矽光伏電池轉換效率不低於20%、多晶硅光伏電池轉換效率不低於18%、薄膜光伏電池轉換效率不低於12%,多晶硅生産綜合電耗不高於100千瓦時/千克的要求。
並建立健全淘汰落後産能長效機制,加快關停淘汰落後光伏産能。支援擁有先進技術和自主研發能力、具備品牌優勢和市場競爭力的企業開展兼併重組,引導各類生産要素和關聯企業向光伏産業基地聚集。
據悉,山東省將建立和完善光伏發電接網審核和服務程式,公佈並網服務流程,下放並網審批許可權,在規定時間內出具並網接入意見。
山東省實施電價扶持政策。2013年~2015年並網發電的光伏電站,上網電價確定為每千瓦時1.2元(含稅,下同),高於國家標桿電價部分由省級承擔。
2013年~2015年,納入國家年度指導規模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所發全部電量在國家規定的每千瓦時0.42元補貼標準基礎上,省級再給予每千瓦時0.05元的電價補貼。已享受國家“金太陽”和光電建築一體化應用示範工程補助資金扶持的項目不再享受以上補貼。
2014年,山東籌集1億元設立省級分佈式光伏發電應用專項資金,擇優對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給予支援。2015年之前光伏發電增值稅實行即徵即退50%稅收扶持政策。嚴禁資金流向盲目擴張産能和落後産能項目,對國家禁止建設的、不符合産業政策的光伏製造項目不予信貸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