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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命圍墻”背後的致命含糊

  • 發佈時間:2014-12-10 02:30:56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議論風生

  “奪命圍墻”年檢居然“基本合格”,可以看出,安全監管的制度並非空白,但往往是粗糙的;安全檢查並非沒有,但經常是走過場的。

  據媒體報道,12月8日,安徽省淮北民辦中學同仁中學,發生墻體倒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傷。五個無辜的生命,被突然倒塌的墻掩埋,這樣的死亡何其殘酷荒誕。

  一個學校竟連基本的學生安全都無法保障,學校的負責人難辭其咎。一個教育者對校園安全隱患長期視而不見,無疑缺乏基本的責任意識。輿論批判的另一個焦點,是淮北市教育局在今年一月,還曾發佈民辦學校年檢通報,該校是“基本合格”。一個“基本合格”的校園,為何這麼快就發生慘劇?

  當看到安徽省教育廳發佈的年檢通知,我們才發現所謂“基本合格”,是個含混無比的結論。看起來像是“合格”了,卻又不同於“年檢優秀”和“年檢合格”,而是和“年檢不合格”靠得更近,需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整改,整改完了還要再次評定。但要説是不“合格”,似乎又不影響學校的招生等正常運作。

  那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之間到底有怎樣的界限?通知裏的標準,是視“情節輕微”還是“情節嚴重”,那麼具體怎樣叫輕微,如何又叫嚴重呢?比如通知裏列出的這一條——“無固定辦學場所、辦學條件明顯不能滿足教育教學要求的,或校舍及其他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採取措施的”,這樣的表述讓人覺得應屬“情節嚴重”了,但是按照通知,出現這些情形,也是可以評“基本合格”的。

  以同仁中學來説,“基本合格”的結論,説明其並非一點問題沒有,只是問題“情節輕微”。這些“輕微”的問題具體是什麼,後來是怎麼整改的,我們現在還不知道。但據淮北市教育局一位副局長所説,“在進行檢查時,沒有看到學校圍墻存在明顯裂縫、傾斜等異常情況。”可見這堵後來致命的墻,當初連“情節輕微”都算不上。到底是這墻“偽裝”得太好,還是檢查過於粗率?

  墻體倒塌這樣的事,可能是小概率的,但這背後是否存在致命的必然,是如今必須反思的。“基本合格”這種含混的調查結論,或許多少也反映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對待民辦學校的管理方式。安全監管的制度並非空白,但往往是粗糙的;安全檢查並非沒有,但經常是走過場的。在如今血的代價之後,對這種管理方式,必須徹底整改了。□敬一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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